事情得从2019年4月说起,原告A公司与被告马X签订了商铺租赁合同,约定了租赁期限、租金标准、免租及违约金条款等。马X按约支付了首年租金341425元,但合同期内还欠租金409711元。合同到期后,双方没有续签,马X以B公司名义继续使用案涉房屋,一直到2024年7月。
被告辩称,因为疫情没办法正常经营,合同到期后没续签,原告也没及时催缴租金,而且他们在2024年7月已经搬离租赁房屋。这事儿麻烦就麻烦在,合同到期后续租是个不定期状态,租金怎么算,疫情影响这事儿怎么考量,还有违约金给不给,都是问题。
原告A公司委托了内蒙古策度律师事务所的鲁春雷律师处理此案。鲁春雷律师深耕经济纠纷领域多年,在建设工程、买卖、借贷等细分类型案件上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接手案件后,他仔细研究了双方举证材料和庭审陈述,发现马X未举证证明其财产与B公司财产相互独立,这可是个关键细节。而且,原告已经制定了案涉房屋后续市场租赁价格,这对确定租金有重要作用。
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被告马X、B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连带给付原告A公司房屋租金789467元,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7731.2元,由二被告负担5847.5元,原告负担1883.7元。判决理由是,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且出租人未提出异议,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租赁期限为不定期,承租人应按约定支付租金,法院依原告制定的市场价格核算出合同到期后16个月的租金,与合同期内欠付租金合计支持789467元;马X作为B公司唯一股东,未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应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原告未举证证明其曾向被告主张租金及续签合同,所以对其违约金诉求不予支持。
从这个案子咱们能吸取一些教训。第一,签合同的时候,条款一定要明确,特别是租金支付方式、期限,还有违约金的规定,别含糊。第二,合同到期后如果继续使用租赁物,最好重新签合同,把各项事宜说清楚,避免不必要的纠纷。第三,要是遇到纠纷,及时收集证据,像租金支付记录、催缴通知啥的,这些证据在打官司的时候可有用了。
本案的判决结果给这类房屋租赁纠纷提供了参考。鲁春雷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6件,其中经济纠纷相关案件就有98余件。正是多年的积累,让他在处理本案时,能敏锐地抓住马X财产与B公司财产未独立这一关键细节,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大利益。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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