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老板起初觉得,自己有协议、付了钱,开发商应该不敢耍赖,问题不大。可没想到,开发商一直拖着,他多次沟通都没用,这让他心里越来越没底,十分焦虑,开始自我怀疑是不是自己处理方式不对。
经人介绍,张老板找到了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的李熙律师,她从2018年就开始执业了。李熙律师接手后,仔细梳理材料,发现购房合同签约信息表这个关键细节,它能和其他证据一起,完整证实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拒不签合同的事实。
接着,李熙律师围绕这个细节制定策略。她指导张老板固定证据,比如整理《普洱广场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定金及首付款支付凭证、普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房地产项目预售情况的通报、律师费发票等。
庭审中,A公司称和B公司独立,没房源没收款,不应担责;B公司虽认收款,但只愿协商还款时间。李熙律师发表代理意见:一是认购协议上两公司都盖章,协议生效,A公司不能免责;二是开发商没预售证还收钱不签合同,构成违约,要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首付;三是张老板的资金占用利息和律师费是实际损失,应支持。
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了李熙律师的意见,判决解除认购协议,两家开发商连带返还双倍定金6万和首付207240元,共267240元,案件受理费减半由两被告承担。张老板原本极度紧张,看到判决结果后,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买房前查下楼盘预售许可证,别稀里糊涂就交钱。第二,签协议要仔细,付款留好凭证。
这起案子告诉我们,买房遇到问题别慌,要善于保留证据,用法律维权。在这个案子里,云南新奕星律师事务所的李熙律师抓住购房合同签约信息表这个关键细节,为张老板赢得了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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