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同红律师自2000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25年,作为北京市振邦律师事务所主任,他承办了大量疑难复杂案件,尤其在婚姻、继承、房产纠纷领域经验丰富。此次他代理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充分展现了他的专业能力和维权策略。
明确合同效力
庭审中,李同红律师提交《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补充协议》、网签合同等证据,证明双方就房屋买卖达成合意,合同内容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严格履行。这为后续主张继续履行合同奠定了基础。
证明买方履约
李同红律师提交定金收据、银行转账凭证,证明陆X已支付定金及首付款共计146万元;提交贷款审批通知书,证明81万元贷款已获银行批准,仅待过户后发放。以此说明买方已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具备继续履行条件。
击破解除主张
针对卖方主张双方已达成解除合同的合意,李同红律师指出被告未能提交任何书面解除协议或有效证据证明双方曾就解除达成一致。仅凭当日争执不足以认定解除合意,精准运用“解除合意须有书面协议或充分证据”的证明规则,成功击破对方解除主张。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同红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双方继续履行合同,为当事人守住了已支付146万元首付款的房产购买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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