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务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里的面积差异问题常如一团迷雾,当事人双方往往各执一词,证据看似确凿却又充满矛盾,让案件走向扑朔迷离。在这起原告郝某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双方围绕房屋面积差异及房款退还问题争执不下,案件棘手程度可见一斑。此时,执业两年的鲁世超律师作为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介入了此案。
证据梳理:合同与实测的矛盾
作为被告代理人,鲁世超律师面临原告的退款诉求。原告依据产权证上的面积,认为比合同约定少了5.11㎡,要求退还多付房款。而起初被告面临的证据困境是,如何证明原告实际所得房屋面积增多。鲁世超律师仔细查阅《商品房预售合同》《补充协议》,发现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证面积不符。接着他进一步核实房屋实测面积,找到了权威的测量报告,显示实测面积为94.39㎡,比合同约定还多0.33㎡。
政策深挖:政府行为的关键作用
鲁世超律师在深入审查证据时,发现了2021年5月15日政府问题楼盘处置协调会形成的备忘录。该备忘录显示,小区部分建筑构造在测绘中不计入实测面积,且阳台面积计算标准执行有误,导致证载面积少于实际面积。这一证据表明,产权证载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是政府行政行为所致,并非被告责任,且按实际面积办理产权登记属于政府部门职责。
在鲁世超律师对证据的细致审查与挖掘下,法院经审查认为,此类纠纷涉及行政、司法等多部门,不宜由人民法院作为民事案件处理。最终裁定驳回原告郝某的起诉,同时驳回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的反诉。
在法律案件中,证据审查是解开谜团的钥匙。律师通过对证据的层层挖掘,能还原事实真相,让案件得到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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