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非法集资百亿元,经过辩护,从轻处罚
本案由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陈晓伟律师代理。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从事法律工作,执业以来专注刑事案件辩护,尤其擅长经济犯罪、金融类犯罪等案件辩护。他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还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余亿元,造成众多集资参与人损失10亿余元。杨XX先后担任多个职务,其负责的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亿余元,2021年3月31日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杨XX家属代其退缴500万元。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先去看守所会见杨XX了解案情,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阅卷。开庭前,律师提出杨XX应认定自首、构成立功、系从犯且认罪认罚、积极退赔,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但法院认为杨XX不构成自首和立功,不过鉴于其系从犯、坦白、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依法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案例二:以虚假外汇交易平台为名进行吸收公众存款,损失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同样由陈晓伟律师代理。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虚假宣传外汇交易服务,非法吸收资金折合人民币25亿余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11.55亿余元。
陈晓伟律师及时会见行XX,了解其业务情况。检察院阶段阅卷后,提出行XX系从犯,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但法院认为行XX等人构成集资诈骗罪,行XX作为公司CEO应承担全部数额责任,系主犯。虽行XX有坦白情节,但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判处无期徒刑。
案例三:酒后划车、寻衅滋事罪,检察院不起诉
还是由陈晓伟律师为张X辩护。2023年7月3日晚,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张X赔偿损失并获谅解,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律师会见张X了解情况,在公安机关提起批准逮捕前赔偿受害人损失。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沟通后,未批准逮捕。侦查结束移送审查起诉,律师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指出张X主观恶性低、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损失已挽回。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干货
1.自首和立功认定严格:在刑事案件中,自首和立功的认定有严格标准,并非所有自认为符合条件的都能被法院认可。所以不要盲目乐观,要依据法律和实际情况判断。
2.积极退赔退赃:像杨XX积极退赔违法所得,虽未获全部从轻情节,但仍得到了一定从轻处罚。积极退赔能体现悔罪态度,对量刑有积极影响。
3.争取受害人谅解:张X积极赔偿并获得受害人谅解,为检察院不起诉奠定了基础。在涉及民事赔偿的刑事案件中,争取受害人谅解是很关键的一步。
结语
通过这几个案例可以看出,刑事案件的处理复杂多变,每个案件都有其特殊性。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张,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陈晓伟律师执业多年,在刑事领域经验丰富,所在的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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