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企业破产清算期间遇债权诉讼,律师精准抗辩驳回原告诉请
本案由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丁婷律师代理。丁婷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是乌鲁木齐市律师协会涉外法律服务专业委员会委员。她曾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七年,有着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行政执法经验,擅长民商事诉讼、企业破产、刑事辩护等领域。
某矿业公司因经营不善,在2019年7月14日被哈巴河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并指定了破产管理人。2022年5月12日,原告阿XX以恢复原状纠纷为由,把某矿业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支付草原使用补偿费,拆除承包草原上的永久性建筑并恢复草原植被。
原告称,2007年他和案外公司签协议,允许对方在自己草原上勘探,2009年某矿业公司和包括他在内的牧民协商,在59.5亩草原上探矿并承诺恢复植被。可后来公司废弃矿场,没履行恢复植被义务,草原补偿费也没给够。
庭审中,丁婷律师从程序合法性、实体权利主张依据等方面全面抗辩。她指出,某矿业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原告在申报债权后又提起个别清偿诉讼,违背了《企业破产法》“公平受偿”原则。最终,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裁定驳回原告阿XX的起诉。
案例二:合伙未清算径直主张财产分割,律师精准抗辩驳回原告诉请
还是丁婷律师代理的案件。原告薛XX、被告冉某某与第三人邵某某从2019年起合伙经营烘干厂等业务,但没签书面合伙协议。2022年12月20日,三人在《站台余货明细表》上签字,确认“余货总共2685吨,现挂账冉某某名下”。
2025年1月,原告薛XX起诉被告冉某某,说这2685吨玉米是合伙财产,被告卖了没分配货款,要求被告支付他应得的合伙所得及利息。
丁婷律师团队制定了三层抗辩策略。首先,指出原告未完成举证责任,《站台余货明细表》不能证明被告有支付义务;其次,说明原告存在滥用诉权嫌疑,前后主张矛盾;最后,强调合伙未清算,原告主张分割财产于法无据。最终,法院采纳了律师的抗辩意见,驳回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法律干货
1.企业破产方面:企业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后,债权人应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而不是直接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债务人清偿,否则不符合法定程序。
2.合伙纠纷方面:合伙财产分割需以清算为前提,在合伙未清算、合同未终止的情况下,合伙人不能径直主张分割财产。
3.举证责任方面:在诉讼中,原告要完成举证责任,证据要能有力支撑自己的主张,不然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遇到法律纠纷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正确的诉讼策略非常重要。丁婷律师凭借专业能力,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维护了合法权益。如果你也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不妨多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必要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丁婷律师执业于北京云亭(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克拉玛依街北晟商业广场A座写字楼20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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