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非法集资百亿元,经过辩护,从轻处罚
本案由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陈晓伟律师代理。陈晓伟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自2004年起开始从事法律工作,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董事、盈科北京股权高级合伙人律师,擅长刑事犯罪辩护、刑事法律风险防控、企业合规等领域,20152024年连续九年获评盈科全国优秀刑事律师。
2012年2月至2021年间,管某某、付X等人以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公司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00余亿元,其中2300余名报案集资参与人损失10亿余元。杨XX先后担任多个职务,其负责的事业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20亿余元。2021年3月31日,杨XX被查获归案,审理期间,其家属代其退缴500万元。
陈晓伟律师接受委托后,提出三点辩护意见:一是杨XX应认定为自首;二是杨XX协助抓捕同案犯甘XX,构成立功;三是杨XX系从犯、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赔违法所得,建议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认为杨XX不构成自首和立功,但鉴于他是从犯,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赔违法所得,对其从轻处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
案例二:以虚假外汇交易平台为名进行吸收公众存款,损失数额特别巨大
本案同样由陈晓伟律师代理。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王X、行XX等人以某鑫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名义,通过多种方式虚假宣传,非法吸收集资参与人资金折合人民币257XXXX5476.53元,致使10200余名集资参与人损失11.55亿余元。
陈晓伟律师提出辩护意见:行XX受雇于公司和王X,系从犯;行XX具有坦白、愿意退赃退赔等从宽处罚情节,建议从轻、减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行XX等人构成集资诈骗罪,行XX作为公司CEO,应承担全部数额刑事责任,且系主犯。虽行XX有坦白情节,但因其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社会危害严重,依法判处无期徒刑。
案例三:酒后划车、寻衅滋事罪,检察院不起诉
还是陈晓伟律师代理此案。2023年7月3日晚上,张X酒后持钥匙划伤多辆车,损失价值九千余元。张X赔偿受害人损失并获得谅解,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
陈晓伟律师提出三点辩护意见:一是张X醉酒后无意识行为,主观恶性极低;二是张X虽有毁损财物行为,但未严重破坏公共秩序;三是财产损失已全部挽回,危害后果消失。
最终,检察院对张X做出不起诉决定。
法律干货
1.自首和立功认定严格:在刑事案件中,自首和立功的认定有明确法律标准,不是律师认为符合就一定能被法院认可,不要盲目期待。
2.积极退赔很重要:像案例中的杨XX和张X,积极退赔违法所得或赔偿受害人损失,能在量刑时获得从轻处罚的机会。
3.主观故意和社会危害判断:判断是否构成犯罪,要考虑主观故意和社会危害程度。如张X醉酒无意识划车,主观恶性低,社会危害小,就可能不被认定为犯罪。
结语
通过这几个案例,我们能看到刑事案件的复杂性和多样性。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之处,法律的适用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希望大家能从中学到一些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如果你遇到法律问题,不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陈晓伟律师,执业多年,擅长刑事领域,律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金和东路20号院正大中心2号楼1925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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