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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故意伤害重伤二级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他竟都获不起诉决定,咋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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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3.20 · 1382人看过
导读:最近和一位律师朋友聊他的工作,他提到,很多人都担心自己或身边人遭遇刑事指控时不知如何应对。其实,在刑事案件中,合理有效的辩护策略往往能改变案件走向。今天施亚军律师就分享两个真实案例,看看他是如何帮助当事人获得不起诉决定的。

案例讲解

本案由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施亚军律师代理。施亚军律师毕业于四川大学,拥有硕士学位,自2015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他是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在涉企刑事案件、企业合规项目等领域经验丰富,秉持“不信不立、不诚不行”的执业理念。

案例一:故意伤害重伤二级

2021年3月14日凌晨,在张家港市某酒吧,肖某因琐事与被害人产生纠纷,他扔凳子欲威吓对方,结果凳脚戳碰被害人腹部,致其脾脏破裂并经手术摘除,伤情鉴定为重伤二级。肖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于2021年4月14日被刑事拘留,后被取保候审。

施律师介入后,一方面积极促成肖某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另一方面,强调肖某无前科劣迹,且在辩护律师在场的情况下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最终,检察院认为肖某犯罪情节轻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对肖某不起诉

案例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

王某某系江苏某公司法代表人,因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于2022年6月22日被取保候审。长江航运公安局苏州分局认定,2020年10月,王某某在经营公司期间,多次购买他人《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共360条并使用,支付价款合计25300元。

施律师仔细审查证据,发现案件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检察院先后两次退回补充侦查,经补充侦查后,仍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决定对王某某不起诉。

法律干货

积极赔偿与谅解:在刑事案件中,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是从轻处罚的重要情节。就像肖某的案例,这对获得不起诉决定起到了关键作用。

重视证据审查:证据是案件的核心,像王某某的案件,律师通过仔细审查证据,找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问题,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好结果。

认罪认罚:自愿认罪认罚,表明当事人有悔罪态度,也有助于从轻处理。

结语

从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刑事案件中,合理的辩护策略和对法律的精准运用至关重要。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积极应对,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案代理律师施亚军,执业多年,经验丰富,就职于北京盈科(张家港)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张家港市杨舍镇人民东路19号国泰新天地2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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