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江西瀛赣(玉山)律师事务所周文靖律师代理。周文靖律师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执业证号为136xxxxxxxx612106。他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上百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为专精于刑事案件,同时在婚姻家庭、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等领域也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秉持着精准辩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
2016年4月,当事人郑X中标某村委会便民服务中心建设工程,与村委会就工程的不同部分分别签订《合同书》。合同约定了开工竣工时间、承包方式、付款方式等内容。郑X按约施工并如期完工,工程也于2016年11月验收合格。经审核,工程总价款合计六十余元,但村委会仅支付部分工程款,剩余四十余元经郑X多次催讨仍未支付。
郑X委托周文靖律师向玉山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周律师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充分证据,证明双方合同关系、工程完工验收情况、结算价款、已付款情况及催款事实。
法院审理认为,村委会未足额支付工程款构成违约。对于村委会提出的“需审计局审计确定价款”的抗辩,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双方在诉讼前已就工程总价款达成一致,审计部门的审计不能作为法院判决依据,对该抗辩不予支持。关于利息,法院结合合同约定和相关司法解释,支持郑X自2019年12月1日起计算利息的诉求。最终,法院判决村委会支付郑X工程款四十余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案件受理费由村委会负担。
法律干货
1.证据很重要: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各类证据,像合同、验收报告、结算单、催款记录等,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这样才能在诉讼中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2.明确利息规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逾期付款利息计付标准,要了解相关司法解释,正确主张利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关注审计问题:审计部门的审计一般是行政监督,不一定能作为法院判决的依据,关键还是看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和实际达成的结算意见。
结语
通过这个案例可以看出,遇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不要慌,只要有充分的证据和正确的法律依据,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周文靖律师凭借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为当事人解决了难题。如果你也遇到类似的法律问题,不妨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周文靖律师就职于江西瀛赣(玉山)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江西省上饶市玉山县冰溪街道名人花园7栋2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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