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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二套房首付60%的有关政策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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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131689人看过
导读:已经有一套房,或在北京无房但有房贷记录,普通住宅首付最低60%,非普通住宅首付最低89%,基准利率上浮为10%。

关于北京二套房首付60%的有关政策有哪些?

对于居住在北京的居民来说买房的时候不仅要关注各种政策还要了解首付的比例是多少,而根据有关的政策北京二套房首付60%,但是有很多已经购买了一套房的朋友们还想买第二套房那么就会对这个政策想要更多的了解一下,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关于北京二套房首付60%的有关政策有哪些?

(一)根据限贷的规定,北京买房贷款政策分四档:

第一档:首套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5%;

第二档:首套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40%(自住型商品住房、两限房等政策性住房除外);

第三档: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无论有无贷款记录,首付款比例均不低于50%;

第四档:对拥有1套住房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70%。

二、北京二套房认定标准

北京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不外乎7种情况:

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

根据新“国十条”中的条款,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即未成年子女是被划入家庭范畴内的。子女购房也会按照第二套房政策执行,即需首付60%、利率上浮1.1倍。

2、未成年时名下有房产,成年后再贷款购房。

这种情况下,如果再贷款购房也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根据目前银行认贷又认房的标准,如果不出售现有房产,再贷款购房就是属于第二套房,将按照第二套房政策执行。

3、个人名下有全款购置住房,再贷款购房。

虽然没有贷过款,但只要在房屋产权交易系统中能够查到名下有房产,在不卖掉且申请贷款的情况下,均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按照首付60%、利率上调1.1倍的贷款政策执行。

4、个人名下有贷款购买住房,结清出售后再贷款购房。

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这套房产已经出售了,家庭名下没有住房,但因为其有过贷款记录,所以之前贷款购买的房产出售后,再购买时也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5、首次购房使用商业贷款,再次购房使用公积金贷款

目前公积金贷款政策也比较严格,只要借款人有过贷款记录,不论结清或出售,即便从未使用过公积金贷款,首次使用也会被算做第二套房。

6、婚前一方曾有贷款购房记录,婚后以另一方名义申请贷款购房,但两人户口没有在一起。

结婚后虽然户口没有落在一起,但是肯定在民政局有过结婚登记,而银行在批贷时,除要求借款人提供户口簿外,还会要求借款人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或单身证明,所以,另一方再购房时还是会被算作第二套房。

7、婚后双方共同贷款购房,离异后一方再申请贷款购房。

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借款的贷款纪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另一方,这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一样被认定为第二套房。

其首付比例是百分之六十。因为按照限贷的规定,北京购房政策是分为四档的,所以在购买的时候要清楚自己是哪一档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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