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午律师自2013年执业以来,处理刑、民案件超1000件,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擅长解决各类复杂疑难问题。以下结合具体案例,阐述其解决法律实务痛点与难点的方法。
证据不足案件的突破
在刘XX被控抢劫致人死亡案中,公诉机关指控刘XX于1995年实施抢劫并致被害人死亡。但时隔二十余年,证据存在诸多问题。张耀午律师从证据体系入手,进行了细致分析。对于指控中唯一能将刘XX与现场联系的“胶带指纹”,他指出该物证提取程序违法、记录不全,且关键原物已丢失,无法复核。同时,结合成盘胶带的高度流通性以及被害人收废品的职业,无法排除指纹是案前由他人带至现场的可能,成功切断了该证据与犯罪行为的唯一关联。对于同案犯卢XX前后矛盾且最终翻供的证言,张律师坚持指出其在无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下,自称遭受刑讯逼供的可能性无法排除,真实性存疑,依法不得作为定案根据。此外,他还强调现场勘查发现的多种足迹无法与刘XX关联,也无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刘XX到过案发现场并实施犯罪,全案证据支离破碎,无法形成完整闭环。最终,法院采纳了张律师的辩护意见,判决刘XX无罪。
罪名定性争议的解决
在陈XX涉黑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中,公诉机关指控陈XX涉及多项犯罪。张耀午律师通过全面阅卷与案情分析,多次会见当事人,制定了“重点突破、分层辩护”的策略。针对“恶势力组织”的认定、抢劫罪的构成要件、聚众斗殴中首要分子的认定等核心争议焦点,提出了专业法律意见。例如,在抢劫案中,他认为陈XX的行为更符合非法拘禁罪的构成;在聚众斗殴案中,陈XX不应被认定为首要分子。虽然法院部分采纳了其辩护意见,但张律师通过专业的分析和论证,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
复杂案件的专业应对
在天津XXX铁有限公司等骗取票据承兑、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涉及复杂的票据流转和税务专业知识。张耀午律师深入研究案卷材料,重点围绕指控兰XX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证据进行细致分析,梳理涉案资金流向,厘清各被告人的具体责任,针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专业论证,并在庭审中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量刑情节。虽然最终判决结果未完全如预期,但张律师的专业辩护为当事人减轻刑罚提供了有力支持。
特殊情节案件的量刑争取
在于X故意杀人案中,于X因长期吸毒导致精神障碍,作案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且有自首情节。张耀午律师根据于X的供述,提出其主观上不具有剥夺他人生命直接故意的辩护观点,主张其行为更符合故意伤害罪的特征。在量刑方面,紧扣于X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和构成自首这两个关键法定从宽情节,向法庭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意见。法院虽未采纳其定罪意见,但完全采纳了量刑辩护意见,最终于X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张耀午律师在处理各类刑事案件时,通过精准分析证据、准确把握罪名定性、专业应对复杂案件以及合理争取量刑情节等方法,有效解决了法律实务中的痛点与难点,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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