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背景与难点
在婚姻纠纷中,一方不同意离婚是较为棘手的法律实务问题。本案中,原告张X与被告薛X经人介绍相识结婚,但婚后因婚前了解不足、工作原因及其他问题产生矛盾。原告张X曾于2019年起诉离婚,经法院调解维持婚姻现状,然而之后夫妻关系并未改善,原告再次起诉离婚,而被告坚决不同意,认为双方不具备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这给原告实现离婚诉求带来了很大的挑战。
律师分析与策略制定
刘波律师接受原告张X的委托后,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他深知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需要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现状及有无和好的可能等多方面综合考量。刘波律师首先收集了双方的结婚证、之前的民事调解书等证据,以证明双方的婚姻关系及之前的诉讼情况。同时,他详细了解了双方相识、恋爱及婚后生活的具体情况,发现双方婚前恋爱时间较短,婚后因工作原因共同生活时间减少,且存在一些矛盾,这些都表明夫妻感情出现了问题。
庭审辩论与证据支撑
在庭审过程中,刘波律师充分阐述了原告的观点和诉求。他指出,原、被告婚前缺乏充分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婚后又未能建立起良好的夫妻感情。被告虽称一心想与原告好好过日子,但在法院调解后双方关系仍未改善,双方未能进行有效的沟通和交流。刘波律师还强调,原告因夫妻感情问题长期居住在父母家中,这也反映出夫妻关系的现状。通过这些事实和证据,刘波律师有力地证明了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法律规定的离婚条件。
法院判决与案件结果
法院经过审理,综合考虑了刘波律师提供的证据和观点。法院认为,原、被告婚前关系虽较融洽,但近几年关系相处不和睦,因工作原因共同生活时间减少,加上其他问题产生了矛盾,影响了夫妻感情,致使双方之间的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最终,法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判决解除原告张X与被告薛X的婚姻关系。
刘波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一方不同意离婚的情况下,通过全面分析案件、收集有力证据、进行有效的庭审辩论,成功帮助原告实现了解除婚姻关系的诉求,解决了法律实务中的这一难点问题。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