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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案件仲裁受理范围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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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1.27 · 1414人看过
导读:房产案件仲裁受理范围包括房屋买卖、租赁、开发合同及拆迁安置补偿等纠纷,如买卖中的合同效力争议、租赁里的租金支付问题等。但婚姻、收养等纠纷及行政争议不在受理范围内。当事人若想通过仲裁解决纠纷,需双方自愿并达成仲裁协议,无协议时一方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房产案件仲裁受理范围有什么

一、房产案件仲裁受理范围有什么

房产案件仲裁受理范围包括:房屋买卖纠纷,像因合同效力、履行、违约等引发的争议;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涵盖租金支付、租赁期限、房屋维修等方面的争议;房地产开发合同纠纷,如合作开发、委托代建等过程中的矛盾;房屋拆迁安置补偿纠纷,涉及补偿方式、金额、安置地点等问题。不过,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在仲裁受理范围内。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需双方自愿并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二、房产案件仲裁不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根据《仲裁法》规定,房产案件仲裁不受理的情形有:一是无仲裁协议,仲裁基于双方自愿,没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委不予受理。二是不属于仲裁范围,房产案件中涉及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这类基于特定身份关系的纠纷不能仲裁;依法应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如房产登记纠纷等,也不在仲裁受理范围。三是已过仲裁时效,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定时间内未申请仲裁,可能因时效问题不被受理。此外,如案件已在法院审理,仲裁委通常也不再受理。

三、房产案件仲裁不受理后如何通过法律解决

房产案件仲裁不受理后,可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当事人需准备好相关材料向有管辖权法院起诉。一般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

起诉时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内容包含原被告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并附上能支持诉求的证据,如购房合同、付款凭证等。法院会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将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条件的,也会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立案后,按法定程序进行审理,当事人应积极参与庭审,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了解房产案件仲裁受理范围有什么之后,我们还需知晓相关的拓展问题。比如仲裁裁决的执行问题,仲裁作出裁决后,若一方不履行,另一方该如何通过法律途径确保裁决得以执行。另外,仲裁费用的承担也是大家关心的,是由败诉方承担,还是按比例分担等。这些问题都与房产案件仲裁密切相关。若你在房产案件仲裁方面,无论是对受理范围、裁决执行,还是费用承担等存在疑问,别让困惑困扰自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 “立即咨询” 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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