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务人给子女购置的房子能否拿来抵债
首先需明确,若债务人是为逃避债务恶意将房产转移至子女名下,债权人可依法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该转移行为,之后房子就能用于抵债。
但如果是正常合理的赠与行为,比如子女确实有合理需求,债务人基于亲情给予资助购房,且没有逃避债务的主观故意,那么这种情况下债权人不能直接主张用该房子抵债。
一般判断赠与是否恶意逃避债务,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如债务人经济状况、购房时间与债务产生时间关系等。若债权人认为存在恶意转移,可收集相关证据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判定是否撤销赠与,进而决定房子能否用于抵债。
二、债务人给子女买的房子能否被执行
一般情况下,债务人给子女买的房子,若该行为存在逃避债务的恶意,可能会被执行。
首先看是否构成恶意转移财产。如果能证明债务人是在明知自己有债务未清偿,还将房产无偿赠与子女,或者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转让给子女且子女知情,债权人可通过行使撤销权来撤销该赠与或转让行为,进而执行该房产。
但如果是正常的家庭房产配置,没有上述恶意逃避债务的情形,通常不能直接执行。比如,债务人用自己合法收入购买房产供子女居住等合理情况。判断时需综合考量购房资金来源、购房时间与债务形成时间关系等多方面因素。总之,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
三、债务人给子女买房逃避债务咋办
若债务人给子女买房逃避债务,债权人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权益。首先,依据《民法典》规定,若该行为影响债权人债权实现,债权人可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债权人需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债务人存在转移财产逃避债务的主观恶意,比如购房资金来源是债务人财产、债务人在债务到期前后短期内给子女买房等情况。然后向法院提起撤销权诉讼,一旦法院认定债务人行为构成恶意逃避债务,会判决撤销该买房行为,房产可能恢复到债务人名下,进而用于偿还债务。同时,债权人也可在诉前或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债务人进一步转移财产。
债务人给子女购置的房子能否拿来抵债,核心要看购置行为是否存在恶意转移财产等法定情形,而非仅以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为判断依据。比如,若房子是债务人在债务发生前合法购置并完成过户登记,且无逃避债务的主观故意,通常不能直接用于抵债;但如果是债务到期后,债务人为逃避债务将房子转移给子女,债权人可向法院申请撤销该赠与行为,此时房子可能被纳入债务人财产用于抵债。此外,若子女购置房子的资金实际来自债务人且未支付合理对价,也可能被认定为恶意转移财产。如果您对如何举证恶意转移行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或具体案例中的适用情形还有疑问,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能帮您厘清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避免合法权益受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