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出租期内出售违约吗
房屋在出租期内出售一般不算违约。根据《民法典》规定,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
房东有权在租赁期内出售房屋,但应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房东未通知承租人就出售房屋,侵害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以请求房东承担赔偿责任,但不能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只要房东按合同约定履行相关通知等义务,出售行为本身不构成对租赁合同的违约,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房屋买受人继续有效。
二、房屋出租期间出售是否构成违约
房屋出租期间出售一般不构成违约,前提是租赁合同无相反约定。根据法律规定,房屋所有权变动不影响租赁合同效力,即“买卖不破租赁”,原租赁合同对新的所有权人继续有效。
不过,出租人出售房屋时应在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因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若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妨碍其行使优先购买权,承租人可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无权主张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所以,只要遵循法定程序和合同约定,出租期间出售房屋不违约。
三、房屋出租期限如何确定
房屋出租期限由租赁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仍不得超过二十年。
若未约定租赁期限或约定不明确,且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双方可随时解除合同,但应在合理期限前通知对方。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且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也视为不定期租赁。
在房屋出租期内出售房屋并不必然构成违约。虽然房东有自主处置房屋的权利,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若房东未履行通知义务,侵害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承租人有权请求房东承担赔偿责任。那么,如果房东已通知承租人,而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后,房东又将房屋卖给他人,这种情况下承租人还有其他权益吗?或者,若房东未按规定给予合理通知期限,承租人该如何维护自身权益呢?若你对房屋出租期内出售相关法律问题仍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