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胁迫签订的合同超过一年能撤销吗
受胁迫签订的合同,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这里关键在于起算点是胁迫行为终止日而非签订合同日。
若从胁迫行为终止日起已超一年,通常撤销权消灭,无法再行使撤销权撤销合同。但如果存在重大误解等其他可导致撤销合同的情形,适用各自规定的除斥期间。
比如,甲受乙胁迫签订合同,胁迫行为持续了两年,从胁迫结束日起算一年未主张撤销权,就不能再以受胁迫为由撤销合同。所以需先明确胁迫行为终止时间,再结合是否超一年来判断能否撤销合同。
二、受胁迫签订的借条有效力吗
受胁迫签订的借条,其效力存在特殊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也就是说,受胁迫签订借条并非当然无效,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受胁迫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为九十日内,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若超过此期限不行使,撤销权消灭,借条继续有效。受胁迫方若要撤销借条,需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借条是在受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比如提供录音、视频、证人证言等证据。
三、受胁迫签订的借条有效吗
受胁迫签订的借条,在法律上并非当然有效。根据《民法典》规定,一方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也就是说,受胁迫签订借条后,受胁迫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行使撤销权。若在该期限内行使撤销权,借条自始无效;若未在期限内行使,借条则具有法律效力。
受胁迫方主张借条系受胁迫所签,需承担举证责任,比如提供录音、录像、证人证言等能证明受胁迫事实的证据。
当探讨受胁迫签订的合同超过一年能否撤销时,要知道法律规定有其复杂性。一般来说,受胁迫签订的合同,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但如果受胁迫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然而,若存在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等特殊情形,也会影响撤销权的行使。要是你对受胁迫签订合同超过一年后的撤销问题还有疑问,比如如何判断是否属于重大误解等,别错过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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