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走审讯不能超过多久
1.一般情况下,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2.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3.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4.对于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此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
具体时长因案件情况各异,需依实际情形确定。
二、被带走审讯最长时间是多久
这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来说,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如果是被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37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具体时长要依据案件性质、情节严重程度等综合判定。
三、被带走审讯后超期羁押怎么办
超期羁押是违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申诉、控告。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发现不应当逮捕的,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若遭遇超期羁押,可依法通过上述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解除超期羁押状态。
在探讨带走审讯不能超过多久这个问题时,我们知道这关乎公民权利。一般刑事案件中,对犯罪嫌疑人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但实际情况可能更复杂,比如涉及多起案件等。如果家属对亲人被带走审讯的时长、后续程序等存在疑问,担心亲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会为您详细解读相关法律规定,为您解答,让您心中有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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