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朗律师事务所
陈竞静律师曾供职于多家互联网金融公司及相关金融行业,现主要致力于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婚姻继承、债权债务及劳动纠纷等相关民事诉讼的处理。从事律师业务以来,处理过某外籍人士在华的房产纠纷,标的额为千万余元、疑难债权债务纠纷数起、并为某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业务诉讼代理数起,赔偿总金额高达近千万,另代理婚姻继承相关纠纷及劳动纠纷等多起,并担任北京信和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我也爱你科技有限责任等多家科技公司的法律顾问,不仅获得了当事人在专业上的肯定,更得到了当事人对本人责任心上的首肯,因此被多名当事人推荐给身边的朋友,也为他们提供了法律服务。 对多起案件的处理,本人对律师这份职业有了更为深刻的感悟,除了对法律应有信仰,还应该有一份职业道德的坚守,比起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技能,职业道德更能彰显一位专业律师的真正价值,相信案件本无大小,关键在于能否站在当事人角度,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这样才不辜负当事人的信任。对于律师来讲,手里的是法律案子,但对于每一位当事人来说,这可能关系到他们最切身的利益,甚至影响他们的人生,因此,本人希望通过自己所长,让每位当事人不仅能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能感受到法律的温度与人文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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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未批准逮捕,派出所依法予以释放的法律程序在检察机关做出不予逮捕决定之后,公安机关有义务对已被拘留的人员立即解除羁押。如果公安机关认为该决定有误,可依法申请复议,但在此期间,依然需要立即释放当事人。

不批准逮捕并不意味着无罪释放。一般来说,这是因为证据不足或违法行为较轻。这个决定意味着案件需要进一步调查,或者犯罪嫌疑人不符合逮捕条件。另一方面,无罪释放是法律程序确认没有犯罪行为或犯罪行为不构成犯罪。

刑事拘留三十七天后,人并不是一定会被逮捕,也有可能被无罪释放。逮捕只是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代表被逮捕的人一定犯罪。如果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案件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或者证明被告是无辜的,那么法院会依法作出无罪判决,当事人也就可以被释放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被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应在收到决定书后当日内释放,最迟不得超过次日中午12点。拘留与逮捕虽同为强制措施,但性质根本不同。公安机关在决定逮捕前,需向检察机关递交逮捕请求,获批准后方可执行。检察机关不会对所有情况都批准逮捕。

侦查中逮捕后,公安机关负责执行逮捕程序,嫌疑人释放可能性极小。检察机关负责深入审查,如无误则移交法院审理。特殊情况如严重疾病者可申请取保候审,但须经检察机关批准,此过程需机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