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有哪些情形
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情形分为客观与主观两类。
客观情形方面,一是不可抗力,如自然灾害、战争等致使房屋毁损或交易受阻。二是政策法规变化,新政策限制房屋交易,或改变贷款条件致买方无法获批贷款。三是房屋本身问题,比如房屋被依法查封、存在质量问题无法通过验收。
主观情形方面,一是卖方违约,如卖方将房屋一物多卖,或在过户前反悔不卖。二是买方违约,如买方未按约定支付房款,或因自身信用问题无法获得贷款。出现这些情况时,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二、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有啥条件
房屋买卖合同不成立的条件如下:
当事人未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比如对房屋价格、面积、交付时间等关键内容未协商一致。
意思表示不真实。若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等,合同不成立。
合同形式不符合要求。法律规定应采用书面形式的,未采用书面形式订立房屋买卖合同。
欠缺要约或承诺。要约是订立合同的表意,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缺少其中之一合同不成立。
主体不合格。如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合同不成立。
内容违法。比如房屋为违法建筑,以此订立的买卖合同不成立。
总之,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需同时满足主体适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合法且符合法定形式等要件,反之则可能不成立。
三、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有效后咋办
若房屋买卖合同被认定有效,双方应依约履行各自义务。
出卖人有义务交付房屋并协助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买受人则需按约定支付购房款。
若一方不履行义务,另一方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违约责任。比如,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即强制其完成房屋交付及过户;也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包括因违约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及预期可得利益损失等。
若在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可先尝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合同得到切实履行。
当探讨房屋买卖合同不能履行有哪些情形时,除了常见的卖方或买方违约外,还有其他多种状况。比如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像自然灾害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且不可克服的情况。或者房屋存在产权纠纷,导致无法正常办理过户手续,影响合同履行。另外,政策法规变动使得交易无法按原计划进行也可能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你是否遭遇过房屋买卖合同履行方面的困扰呢?若对这些情形下如何维护自身权益、能否获得赔偿等问题存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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