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代签后如何追认
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代签后追认有以下方式:
明示追认:由被代理人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足以让相对人知晓的方式,明确表示对代签合同予以认可。比如,被代理人出具书面追认函,写明追认该代签房屋买卖合同的意思。
默示追认: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合理期限内,被代理人虽未明确表示追认,但通过其行为可推断出追认意思。例如,被代理人实际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如接受对方履行的交房或付款等行为,或者对合同相关事项进行了实质性的参与、处理等,可视为默示追认。相对人若想确认是否追认,可在合理时间内催告被代理人,要求其明确表态。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二、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由他人代签有效吗
根据《民法典》规定,房屋买卖合同由他人代签是否有效需分情况看。若代签人有当事人的合法授权,比如有授权委托书,那么代签行为有效,合同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若没有授权,属于无权代理。但如果当事人事后追认,合同依然有效;或者存在表见代理的情形,即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代签人有代理权,比如代签人长期以来以当事人名义处理相关事务等,合同也有效。反之,若不存在上述情形,代签的房屋买卖合同则无效。总之,关键在于是否有合法授权或构成表见代理等情况来判定合同效力。
三、民法典房屋买卖夫妻一方签字是否有效
这要分情况来看。若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签字卖房,合同效力待定。如果另一方事后追认,合同有效;若另一方明确表示反对,合同则无效。不过,若买房人有理由相信卖房人有代理权,比如买房人不知道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且已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此时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比如,夫妻甲、乙共同拥有一套房,甲擅自将房卖给丙,丙不知是甲、乙共有且支付合理房款办了过户,丙就可取得房屋所有权,合同有效。所以,夫妻一方签字卖房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关键看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情形。
在探讨民法典房屋买卖合同代签后如何追认时,我们知道追认有着明确的方式和要求。一旦代签行为发生,若想追认这份合同,需及时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相对人作出追认的意思表示。书面形式如出具追认函等,口头形式需有相应的证据证明。那追认的时间有没有限制呢?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若你对房屋买卖合同代签后的追认细节仍有疑问,比如追认期限内未追认的补救办法等,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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