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有什么
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比如房屋因地震等毁损无法居住。
二是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像租户明确表示不再租了。
三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例如租户拖欠租金,经房东催告仍不支付。
四是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五是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另外,如果合同约定了解除条件,当条件成就时,也可解除合同。解除权人应在合理期限内行使解除权,否则可能丧失该权利。
二、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况有哪些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如通过欺骗对方使其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合同且危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双方故意勾结损害他人权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比如名为租赁实为违法活动的合同。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如合同内容严重违背公序良俗。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像未经规划许可的房屋租赁合同。
6.租赁期限超过临时建筑的使用期限,超过部分无效。
7.当事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且法定代理人未追认。
若合同被认定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后损失谁来承担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后,损失承担如下:
1.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一方明知房屋存在违建仍承租,另一方明知无出租资质仍出租,双方按过错比例担责。
2.因一方过错导致合同无效,有过错方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像房东隐瞒房屋重大质量问题致合同无效,房东需赔偿租客损失。
3.若因不可归责于双方的事由导致合同无效,根据公平原则分担损失。例如因政府征收等不可抗力致合同无效,双方协商分担损失。
实践中,需结合具体情形,依据过错程度、因果关系等综合判断损失承担主体,以平衡双方利益。
当我们了解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时,还有一些相关要点值得关注。比如解除合同后,租赁双方对于房屋内物品的处理、已支付租金的退还等问题该如何解决。而且,如果一方认为另一方存在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具体的赔偿范围和方式是怎样的。这些都与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情形紧密相关。你是否在房屋租赁方面遇到了类似的困扰呢?若对合同解除后的一系列问题还有疑问,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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