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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有一套房可以共同卖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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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4.27 · 1575人看过
导读:夫妻共有的房子可以一起卖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置权,卖共有房需双方共同表达卖房意愿并与买家签合同。若房子登记在两人名下,办理过户等手续通常双方都要到场签字;若仅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需明确同意卖房。如此能确保交易合法有效,避免纠纷,保障交易安全与双方权益。
夫妻共有一套房可以共同卖掉吗

一、夫妻共有一套房可以共同卖掉吗

夫妻共有的房子能一起卖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置权,卖共有房得双方一起表达卖房意愿,共同和买家签合同等文件。

要是房子登记在夫妻两人名下,办过户等手续通常要双方一起到场签字确认交易。若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另一方得明确同意卖房。

这么做能保证交易合法有效,避免纠纷。不然没同意卖房的一方可能让合同无效,影响交易。共同处置共有房产,可保障交易安全与双方权益。

二、夫妻一方擅自卖共有房,法律认可吗

夫妻一方擅自卖共有房,效力需分情况判断。

若第三人不知情且以合理价格购买,完成产权登记,构成善意取得,法律认可该买卖行为,另一方不能追回房屋,但可要求擅自卖房方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符合善意取得条件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所有权。

若第三人明知是夫妻共有房仍交易,或未以合理价格购买,或未完成产权登记,不构成善意取得,该买卖行为可能被认定无效,另一方有权追回房屋。

所以,在这种情况下,要结合第三人是否善意、价格是否合理、产权是否完成登记等因素综合判断买卖行为的法律效力

三、夫妻共有房一方擅自售卖法律认可吗

一般情况下,夫妻共有房一方擅自售卖,若第三人构成善意取得,法律认可该买卖行为;若不构成善意取得,法律不认可。

根据《民法典》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但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的所有权: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时是善意;以合理的价格转让;转让的不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

若第三人不知情,以合理价格受让且完成过户登记,构成善意取得,另一方不能追回房屋,但可要求擅自卖房方赔偿损失。若不满足上述条件,另一方有权向法院请求认定买卖合同无效,追回房屋。

当探讨夫妻一套房是否可以共同卖掉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还有相关的拓展情况值得关注。比如,若其中一方擅自卖房,而第三人是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另一方可能无法追回该房屋,但可向擅自处分方请求赔偿损失。另外,卖房之后涉及的款项分配问题也较为关键,若夫妻双方没有特别约定,一般应按照平等的原则进行分配。你是否也面临着夫妻卖房相关的难题呢?如果对于夫妻卖房的手续流程、款项分配或者一方擅自卖房的法律后果等问题还有疑问,别迟疑,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让专业法律人士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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