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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有没有无罪释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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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4 · 1405人看过
导读:在整个刑事拘留阶段,的确会出现一种特殊的情形,那就是嫌疑人因无罪而获释。当警方依据标准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刑事拘留之后,历经数周或更为漫长的调查过程,却发现该名嫌疑人实际上并未构成任何犯罪行为,或者现有的证据无法充分证明其犯罪事实,亦或是缺乏正式逮捕所必需的条件等因素时,那么此人便可依法获得释放。这种无罪释放的结果,恰恰是法律公正原则的最佳体现。
刑事拘留有没有无罪释放的

一、刑事拘留有没有无罪释放

在刑事拘留期间,的确是存在着被宣告无罪并予以释放的可能性。当国家安全保卫机构依法对涉嫌犯罪的嫌疑人员实施强制性拘留措施之后,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如果发现该名嫌疑人实际上并不构成犯罪或相关证据链条不足以支持定罪,并且其行为并未达到应予逮捕的标准,或者是在某种特定的法律条款规定下,嫌疑人员均可获释。这样的结果无疑是公正合法的,充分彰显了法律的精神和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刑事拘留有羁押期限

确实存在这种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刑事拘留的拟诉讼羁押期间最长期限可定为三十七天;

而在面临更严重的法律指控,即逮捕的情况下,其拟诉讼羁押期则需考虑实际情况。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被正式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构的羁押期限不应超过两个月。

若涉及到案情复杂且期限已满仍然无法完成调查工作的案件,经查实后,承办法院及上级的人民检察院均有权批准延长一个月的羁押期。《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三、刑事拘留有个53天吗

在司法实践中,刑事拘留作为一项强制性手段,其执行时间长度通常设定为三天,但若存在特定状况,则可延长为四天。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或与多人共同实施犯罪的重大嫌疑人,其拘留期限可延长至三十天。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机关对逮捕申请进行审查批准的期限也设定为七天。基于以上种种因素,刑事拘留的内部上限被确定为三十七天。

刑事拘留期间,嫌疑人有可能被宣告无罪并释放。当国家安全保卫机构拘留嫌疑人后,经深入调查,若嫌疑人未犯罪、证据不足或未达到逮捕标准,或在特定法律条款下,均可获释。此结果体现法律公正与原则,保障嫌疑人合法权益,彰显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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