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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道漏水导致楼下受损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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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14 · 11137人看过
导读:家庭水管渗漏若因楼上居民疏忽或不当操作,由其承担全部责任;若是共有管路系统故障且物业有维护职责,则由物业担责;若属建筑质量缺陷且在保固期内,由建设方负责。不同情况,责任主体不同。
主管道漏水导致楼下受损谁负责

一、主管道漏水导致楼下受损谁负责

家庭自来水管设施发生渗漏,致使楼下住户遭受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对此类责任范畴依据具体情况可作如下界定:

首先,如系楼上居民自身疏于检查或操作不当所致水管渗漏,以致影响楼下住户生活环境和损害其财产利益者,由当事楼上居民负全部承责。

其次,倘若属于涉及全体业主共用的管路系统出现故障引发渗漏现象,而物业服务合约中亦明确了物业管理公司具有相应的设备维护职责时,则应由物业管理公司肩负相关责任。

再者,如果出险状况正处于产品或建筑终身保固期间,而且确证为房屋自身品质存在缺陷,那么应由房屋建设方全力负起法律责任并进行善后处理工作。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主管道漏水物业不管怎么办

若排水主管出现渗漏现象,且物业公司并未进行有效的维修措施,您可考虑首先明确责任主体。如果排水主管属于私人拥有的部分并且是由于其自身的品质问题导致渗漏,那么该修理工作应由相应的产品制造商承担。

然而,若管道超过保修期限,则业主需自行为此支付维修费用。对于排水主管属于公共区域的情况,业主有权要求物业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同时申请使用物业维修基金并进行相关维修操作。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四条

专项维修资金属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当家居的水管发生渗漏问题,如果是由于楼上住户的疏忽或者操作不慎造成的,那么整个责任应该由该住户来承担;但是若属于居住区共用的排水管道系统出现故障,并且物业公司负有维修养护的责任时,那么该责任就将落在物业公司身上了;然而,假如这种状况源于建筑物本身的品质问题,并且在保固期限之内的话,相应的修复工作和费用就应该由房屋开发商或者建筑单位来负责。因此,在实际情况中,不同的因素会导致责任主体的差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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