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房产证没发可以去公证吗
非常抱歉,无法办理缺乏房产证书的房产所有权公证业务。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房产证书的房屋进行的公证效力难以得到认可。在房产公证过程中,房产所有权始终是最为关键和核心的议题之一。
然而,没有房产证书就无法确认房屋的所有权情况,那么如何进行公正也就变得毫无意义了。换言之,没有房产证书再怎么进行房产公证也是苍白无力的。因此,我们建议您务必先行取得房产证书,以便后续顺利进行房产公证事宜。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项目委托具有房产测绘资格的单位实施测绘,测绘成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由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买受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
二、房产证没办之前可以加名字吗
在房产证尚未颁发之际,有两种途径可以增加房屋所有权人:
首先,如果房产所有权人自愿且符合法规要求地允许添加姓名,那么他们便可以通过向相关政府机构提交申请,请求在房产证上加入新的姓名。
其次,由他人接受赠与并获得该房产的人士,应当持有所赠者的“赠与公证书”及个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是共同办理的“赠与合同公证书”,同时带上房产所有权凭证及契证等证件资料,前往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在此过程中,可以选择采用赠与或者买卖的性质来对房屋的所有权结构进行修正,使其成为多人共有财产。
面向非贷款类房产的情况,可以随时对房产证增加姓名(无论何时皆可):
(1)对于由开发商出售的一手房产而言,只需保证当地产权登记部门尚未将产权登记至受让人名下,则可以向产权部门提出申请,并请求开发商予以协助,直接在售楼合約上增加购买者的姓名就可;
(2)无论是购买新房还是二手房,若该房产已经完成转移登记程序,那么想要增加姓名时,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考虑采用赠与或买卖的方式进行变更,并明确新增姓名者所能够享有的产权份额。
然而,在贷款期间内,由于房产的转移会涉及到抵押权人权益的变动,因此银行通常不会批准在房产证上更新姓名的请求。
但是,如果能得到银行和房管局的双重许可,也是有可能顺利在房产证上增添新的姓名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证没发可以去公证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