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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有房产证,土地性质就是国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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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5 · 1582人看过
导读:拆迁分配房分三类: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安置房、国有出让土地上的全产权房和国有划拨土地上的有限产权房。集体土地房不能公开交易,全产权房得证后可自由交易,有限产权房需补缴土地出让金后才能入市。
安置房有房产证,土地性质就是国有吗

一、安置房房产证,土地性质就是国有吗

拆迁所分配之房屋依据其土地属性可划分成三种形式:一类是集体土地范畴内的拆迁安置房;另一类则属于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以下统称为全产权房屋);

最后还有一种为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也被大众普遍称之为有限产权房屋)。

值得注意的是,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由于其特殊性,无法进行公开市场交易;而全产权房屋在获得房产证之后,便可以自由进入市场进行交易;

至于有限产权房屋,只有在补足相应的土地出让款项之后,才能正式进入市场进行交易。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二、安置房有没有房产证和合同

在我国的农村地区,安置房是具有明确的房地产所有权证书的,然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这些房屋均由承建商或其他开发商负责建造和管理,因此其房地产所有权证书往往无法立即颁发。

通常情况下,需经过数年时间等候,方能顺利取得相关证书。

对于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房的产权拥有者来说,他们需要准备以下各项重要材料:

包括开发商的五项必备法律文件、原房屋的房地产所有权证书、档案检查证明以及申请者本人的身份证明等等。

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

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法律是一种普遍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安置房有房产证,土地性质就是国有吗”,法律的学习和理解是一项长期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地努力和探索。我们应该珍视这个过程,把它看作是一次自我提升的机会,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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