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京公积金交多久可以贷款买房
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过程中,借款人需满足至少已连续缴纳公积金达12个月之久的条件,并且在提出贷款申请之时,其公积金的缴纳状况应保持正常情况下(即欠缴时间不得超过一個月,否则将不予受理该笔贷款)。
在此基础上,对于商品房项目而言,其最高贷款限额不得超过购房总价款的七成;
而对于二手房买卖合同而言,其最高贷款限额则不得超过契税单价的六成。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二、南京公积金单位开户办理流程
关于南京地区公积金单位开立账户之流程概述如下:
首先请贵单位详细填妥《南京住房公积金开户申请表》(该表格可于公积金中心官方网站进行下载),随后将已加盖贵公司正式公章之表格,以及所有相关证件资料的原始文件寄送给指定缴存银行服务网点,以备审核和审批程序。
其次,对于登记时间超过三年的企业,在其完成市场监管部门的注册后,住房公积金的缴存登记亦将同时自动生效,只需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认证后登录网上办事大厅,即可补充完整相关信息并顺利完成账户设立手续。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三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在受委托银行设立住房公积金专户。
单位应当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每个职工只能有一个住房公积金账户。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建立职工住房公积金明细账,记载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等情况。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南京公积金交多久可以贷款买房”,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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