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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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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7 · 1123人看过
导读: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法律效应,双方需严格履行。预售方承诺将商品房所有权移转给预购房者,预购房者支付房款并接收商品房。该合同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调控。违反合同将承担法律责任。
签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合法吗

一、签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合法吗

商品房预售合同具有不可忽视的法律效应,若其中任一方未能严格履行该合同时,势必需承受相应的法律责任。

简而言之,商品房预售合同即是指,商品房预售方与预购房者之间通过书面协定,预售方承诺在约定的时限内将已竣工的商品房所有权完整无损地移转至预购房者名下;而预购房者则须依约向预售方支付定金或者全部房款,并且按照计划接收商品房。

此种合同关系无疑应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全面调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签了商品房预售合同还能退定金

1、要看具体是谁违约。

2、定金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定金既是履约的保证,同时还是一种赔偿。

通过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来表明合同双方有意并要真诚履行签订的合同。

如果买方违约,定金不退,如果卖方违约,就要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规定定金的数额不能超过合同总价的20%。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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