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犯罪的证据标准是怎样的?
1、经过查证后确认属实的物证、书证、证人的证词等,就可以作为认定单位实施了犯罪行为的证据。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2、单位犯罪主体的范围
(1)公司。公司是一种特殊组织形式的企业,也是现代企业制度的一种运作组织方式。根据我国公司法律规定,公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2)企业。根据我国企业法律规定,企业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并按照法定批准设立或者注册登记程序,成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这里的企业是指公司以外的企业。
(3)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是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批准设立的行使各种社会职能的组织。我国的事业单位种类很多,按照职能可以分为:教学科研文化事业单位等等;按照所有制可以分为:国家事业单位、集体事业单位、私营事业单位和在我国依法设立的外资事业单位。
(4)机关。在我国《刑法》意义上的机关是指国家机关,它是享有并行使国家决策、领导、管理职能,保障国家正常秩序的各级组织机构。
(5)团体。我国的团体,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成立并登记备案的各种具有社会职能性、公益性、公众性、行业性或者学术性的组织。
二、单位犯罪应处理那些参与犯罪案件的职员吗?
单位犯罪不一定应处理那些参与犯罪案件的职员吗,具体是否需要处置,需要结合以下情形确定:
1、在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员工可能会被判刑。
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员判处刑罚,该判刑的判刑。如果只是受单位领导指派或奉命而参与实施了一定犯罪行为的人员,一般不会作为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
2、对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我国《刑法》对单位犯罪的处罚以双罚制(即对单位和单位直接责任人员均处以刑罚)为主。
以单罚制(即只处罚单位直接责任人员)为辅。 且不分清主、从犯,在同一法定刑档次、幅度内量刑无法做到罪刑相适应的,应当分清主、从犯,依法处罚。
三、单位构成的犯罪有哪些?
单位构成的犯罪的罪名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等,单位犯罪的种类具体如下:
1、危害国家安全罪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主体:境内外的机构、组织或个人;
2、危害公共安全罪
(1)资助恐怖活动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2)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3)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4)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
3、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的主体都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2)走私罪(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普通货物、药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
只有是证据充足,法院才有可能会认定特定的单位实施了犯罪行为。对于罪名成立的情形,单位通常会被判处支付罚金。对单位犯罪的证据标准存在其他相关疑问的,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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