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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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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27 · 9171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如何办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如何办

一、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如何办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程序:

1、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携带有关资料向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

(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5)转租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6)凡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

3、缴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应当载明出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承租人的姓名或者名称、有效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出租房屋的坐落、租赁用途、租金数额、租赁期限等。

二、房屋租赁如何防止承租方转租

法律规定,承租人转租房屋的,要经出租人同意。

而出租人要防止承租人转租的,可以在合同中载明房屋不是转租,并且约定转租的违约责任。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

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超过部分的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出租人与承租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三、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好处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好处:

(一)从个人利益方面:

1、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2、具有政府公示的公信力,是对抗第三人的法律依据;

3、双方发生纠纷时,是依法裁定的法律依据;

4、是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要的、唯一的依据;

5、可以有效的保护房屋产权共有人的权利不受损害;

6、可以有效的保护房屋抵押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从社会利益方面:

1、可以有效的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管理,有利于阻止和打击地下黑市场等非法租赁行为;

2、可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消除犯罪隐患,有利于社会稳定;

3、可以及时了解社会经济状况,有利于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监测和决策;

4、可以避免国家税费流失,有利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房屋租赁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应当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增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对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如何办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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