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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违建房屋存在争议如何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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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1609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集体土地违建房屋存在争议如何确权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集体土地违建房屋存在争议如何确权

一、集体土地违建房屋存在争议如何确权

在集体土地上建的房屋存在争议时,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不服可以向法院起诉。而处理结束后可以依据处理结果确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二、农村宅基地纠纷处理办法有哪些

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

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

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

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

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式写明:

申请人、对方当事人的名称、地址;

申请处理的事项、具体要求和理由,并附争议地块示意图;

有关证据及其来源,证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地址。

受理机关接到处理申请后,应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决定受理的,应当在10日内将申请书副本发送对方当事人。

对方当事人应在接到申请书副本之日起30日内提交答辩文书和有关证据;

逾期不提交答辩文书的,不影响作出处理决定。

受理机关决定不受理的,应当在决定后1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如果乡镇不受理,当事人双方可直接向县政府或国土局申请,若符合受理条件,可指定受理或直接受理。

受理机关对受理的宅基地权属争议,可先行调解;

调解无效的,应当作出处理决定。

4、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在收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处理机关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后30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依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通过法律途径处理完后,依据处理结果办理确权登记。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集体土地违建房屋存在争议如何确权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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