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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批捕后对方上诉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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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6 · 2175人看过
导读: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不予批捕后对方上诉会怎样,对批捕后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做些什么?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不予批捕后对方上诉会怎样?

一、不予批捕后对方上诉会怎样

不予批捕后对方是不存在着上诉的,根据《刑事诉讼法》,有以下两种情况:

1、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2、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对批捕后的犯罪嫌疑人,应当做些什么

1、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

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逮捕后24小时以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都必须在逮捕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

在发现不应当逮捕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

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有关机关应当在10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4、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如果发现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不当的,应当及时撤销或者变更。

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逮捕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

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规定的侦查羁押、审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

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7、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被采取强制措施(包括逮捕)法定期限届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予以释放、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者依法变更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对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法定期限届满的,有权要求解除强制措施。

批准逮捕,按照我们国家法律当中的规定,必须要经过检察院的申请。

这也就意味着公安机关肯定是需要提出批准逮捕的申请,当然了,提出申请之后检察院是需要做出一定的决定的,比如说如果不同意的话,就会作出不予批准逮捕的决定,并且需要通知公安机关。

查看了上面文章的内容,相信已经已经对您的问题进行了解答。实践中我们遇到法律方面的问题时,需要沉着冷静的面对并解决,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此外,我们还整理了一些其他方面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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