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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

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发现犯罪嫌疑人后,就会写提请逮捕申请书交由上级机关,上级机关认为有必要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就会批准逮捕,那么批准逮捕的条件有哪些呢?律图小编介绍了批准逮捕的知识,供大家阅读。

2023.09.03 403981人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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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的条件

刑事诉讼中,无论是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怎样的强制措施,除了要经过法定的程序外,还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相应条件,那么对于批准逮而言,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行呢?

(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

“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包括了三方面的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二是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经查证属实。犯罪事实可以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中的一个。

(2)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

这是逮捕在犯罪严重程度方面的要求。《刑事诉讼法》之所以把“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规定为逮捕的条件之一,是根据罪刑相当原则提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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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的期限

要想对嫌疑人或被告人批准逮捕的,则必须要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才行。那么这个批准逮捕的条件都有哪些吗?而在批捕后具体的期限又是多久呢?

公安机关对被刑事拘留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需要逮捕 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在3日以内不宜对是否需要提请 逮捕作出决定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在实践中,这种特殊情况主要指以下几种:

(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了犯罪的重大嫌疑,但犯罪事实尚未查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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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的机关

我国规定的刑事强制措施,并不是任何机关的可以决定采取的,法律对此作出了较为严格的规定。其中有的机关有决定权,有的有执行权,而有的既有决定权又有执行权。那么批准逮捕的机关一般是谁呢?

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即逮捕的批准机关是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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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决定书

我们的民警在逮捕犯人的时候往往需要开一份批准逮捕决定书,可是什么是批准逮捕决定书?它的写作内容有哪些?

一、什么是批准逮捕决定书

批准逮捕决定书,是指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逮捕条件而依法作出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决定时制作和使用的凭证性文书。

二、批准逮捕决定书的格式

批准逮捕决定书属填写式文书,三联共分。第一联是存根;第二联是副本(入检察卷);第三联是正本,送公安机关。各联内容由首部、正文、尾部组成,制作要求基本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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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到起诉多久

我们都知道,犯罪嫌疑人从逮捕到起诉必须遵循法定的程序,当然这个程序也是有一定的期限的,那么具体而言犯罪嫌疑人从批准逮捕到起诉多久呢?

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除了跨地区犯罪交通不便的案件、团伙或者集团犯罪、流窜作案、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案件、复杂的经济犯罪案件,一个普通的刑事案件的办案时限如下:

1、刑事拘留30天;

2、审查逮捕7天;

3、侦查期限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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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后取保候审

犯罪嫌疑人在被公安机关或检察院批准逮捕后,其是否还能申请取保候审呢?

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因此,如果没有批捕,其家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是否批准需要根据具体案情由办案机关决定。如果已经由检察院批捕,其委托的律师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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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的区别

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决定逮捕,两种说法只是语境不同,意思大致一样。但也有一定的区别,小编将为大家对批准逮捕和决定逮捕的区别?

(1)对于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在行文时用“批准逮捕”。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时,行文中使用“决定逮捕”。

(2)《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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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逮捕相关咨询

职务侵占罪逮捕条件包括什么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在认定职务侵占罪的逮捕条件时,主要考量的因素可以归纳为如下三个方面: 其一是有充分的确凿证据证明存在犯罪事实;换句话说,就是指具备足够的证据材料来证实涉嫌人确实实施了职务侵占行为,并且这些证据应当具备相当的可信度与说服力。 其二是根据案件具体情节和现行法律规定,对嫌疑人所犯下的罪行有可能给予有期徒刑或者更高的刑事处罚。 最后也是至关重要的一点,就是采取诸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多种方式均无法有效防止犯罪嫌疑人潜在的社会危害性。比如他们可能逃离现场、串通口供、销毁关键证据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未被逮捕可以取保候审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尽管未经逮捕,仍可依法进行取保候审程序。取保候审乃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举措,其启用并非全然依赖于被告或犯罪嫌疑人行踪是否已被捕获。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参照单独执行附加刑;或者有可能被判以有期徒刑以上之重罪,并判断采用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险性的出现;又或者,此人存在严重疾病、生活自理能力严重受损情况,孕妇或者是正值哺乳期的母亲,经判断采用取保候审措施亦不会引发社会安全因素;以及在羁押期限届满之后,案件尚未正式审理完毕,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即便尚未被逮捕,同样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逮捕期限能取保候审吗

法律咨询顾问

法律咨询顾问律师 最近回复:

解析: 在刑事拘留期间,获取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确实存在,然而,这必须满足一系列特定的条件方可实现。通常情况下,若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可能单独实行附加刑;或者预计可判有期徒刑以上刑种,但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患有重大疾病终日无法自理,或是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难;以及令羁押期限届满后,调查工作尚未结束,需要通过取保候审来继续进行案件处理等情形,均可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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