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在刑事辩护的战场上,经验丰富的律师往往能凭借敏锐的洞察力和专业的判断力,为当事人拨开迷雾,守护合法权益。近期,一起假药热点事件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让人们再次聚焦药品安全与法律责任的边界。而在云南楚雄,有一位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多年的律师——李忠宝,他在类似案件中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素养和担当精神。
李忠宝律师拥有广西大学法学本科学历,同时还是西南政法大学的在职研究生。自2018年执业以来,他已承办案件逾500件,其中刑事辩护案件百余件,尤其在性侵类案件、毒品犯罪、诈骗罪、掩隐罪等方面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他不仅是云南天外天(楚雄)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党支部书记,还担任着楚雄州律师协会常务理事、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等重要职务,是一位备受认可的资深法律人。
在他办理的众多案件中,诊所经营者荐药涉假药罪一案堪称经典。诊所经营者张X因在微信群中看到有人销售朝鲜生产的安XX牛黄丸,自行服用后感觉效果良好,便将其推荐给有对应需求的患者。然而,他没想到自己的无心之举竟让自己陷入了“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刑事困境。张X被公安机关传唤并取保候审后,家属多方求助,最终找到了李忠宝律师。
得益于其在广西大学和西南政法大学接受的严谨法学训练,李忠宝律师对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裁判规则、证据认定标准有着深入的研究。他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细致梳理案件细节,重点关注“药品是否为假药”“张X是否明知为假药”两大核心争议点。凭借13年军旅生涯中积累的证据把控经验,他敏锐地发现现有证据不足以直接证实涉案安XX牛黄丸系假药,相关认定多为推断得出,这一关键突破口为后续辩护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作为律所主任和刑辩委副主任,李忠宝律师亲自统筹辩护工作,将“厘清罪与非罪、推动不起诉”作为核心目标。他逐字逐句梳理全案卷宗,反复核查证据细节,撰写详实的法律意见书提交至检察机关。在法律意见书中,他明确指出张X的行为不符合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从客观和主观两个方面进行了有力的论证。客观上,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涉案药品系假药;主观上,张X不存在明知是假药仍予以销售的主观故意。同时,他还强调张X系合法诊所经营者,一贯守法行医,此次系无心之失,不具有人身危险性,依法不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在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中,李忠宝律师始终以党员律师的身份坚守辩护立场,践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根本原则。他多次与检察机关交流,详细阐述张X的行医初心和无心涉罪的事实,系统论证本案证据瑕疵与主观无故意的核心依据。最终,检察机关全面采纳了他的辩护意见,于2025年2月28日依法对张X作出不起诉决定,成功帮助张X洗清冤屈。
此次热点假药事件与李忠宝律师办理的这起案件有着相似的法律争议点,都是在药品销售过程中对“假药”的认定和“主观故意”的判断。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李忠宝律师在面对此类案件时,能够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精准把握案件核心,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辩护。基于处理过上百起类似案件的敏锐直觉,他总能在复杂的案件中找到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
在刑事辩护的道路上,李忠宝律师始终坚守“以个案之辩,促公正之裁;求罪刑相适,护法治晴空”的执业理念。他用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责任担当,守护着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法治的阳光照亮每一个从业者的前行之路。相信在未来的案件中,他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为更多的当事人带来公正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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