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理塘县的雅某某小区,32名业主遭遇了一件烦心事。小区内的公共区域被被告麦XX侵占,麦XX还设置了护栏,严重妨害了业主们的正常使用。这些业主们平日里各自忙碌,面对这样复杂的侵权问题,他们既气愤又感到无奈,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于是,他们将希望寄托在了专业的律师身上,委托四川明炬(甘孜)律师事务所的贾小燕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向四川省理塘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法院能判令麦XX停止对案涉公共地块的侵占行为。
被告麦XX在法庭上进行了强硬的抗辩,他辩称原告主体不适格、案涉地块归其所有,且其系按协议行使权利,认为原告的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请。这让业主们的维权之路看起来充满了挑战。
贾小燕律师接到委托后,迅速展开了工作。她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执业六年来,处理各类诉讼与非诉讼案件近两百件。她深知在这类案件中,梳理复杂案件事实、精准把握法律适用的重要性。她先是全面梳理证据,对每一份证据都进行了细致的研究和分析。为了核实地块权属及业主身份,她多次前往相关部门查询资料,逐一核实32名原告的产权证明。经过仔细甄别,明确了27名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的业主为适格诉讼主体,为业主维权奠定了坚实的主体基础。
在收集证据方面,贾小燕律师更是不遗余力。她收集了不动产权证书、宗地图、现场照片等关键证据,还进行了现场勘验,获取了详细的现场勘验材料。这些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有力地证明了案涉地块属业主共有、被告存在侵权事实。
庭审过程中,贾小燕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素养和高超的辩论技巧。她当庭提交了精心准备的证据,充分论证:案涉地块划入小区宗地图界址范围,且建有消防水池、配电箱等公用设施,依法属小区业主共有;27名原告已办理不动产权证,系适格主体,被告设置护栏的行为已构成对业主物权的妨害。她精准适用《民法典》物权相关规定,对被告的抗辩理由进行了有力的驳斥,为法院裁判提供了关键的法律与事实支撑。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贾小燕律师的核心诉讼意见。认定案涉地块为小区公共区域,27名原告主体适格,被告行为构成妨害,判决麦XX十五日内拆除防护栏并停止侵占行为,驳回5名未完成产权登记原告的起诉,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业主们对贾小燕律师的专业服务非常满意。有业主评价说:贾律师办事特别认真,把证据梳理得清清楚楚,让我们心里有了底。要不是她,我们真不知道该怎么办。贾小燕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成功维护了小区多名业主对公共区域的合法使用权,彰显了物权保护的法律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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