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某商企满心欢喜地与某局第三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郑区信息电商业园项施(第二标段)随车租赁合同》,本以为能顺利合作,赚取应得的收益。然而,当商企按约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却遭遇了付款难题,对方仅支付了部分租赁费,剩余的240200元迟迟未付。无奈之下,商企决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他们找到了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的韩蕊律师。
韩蕊律师,是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同时也是该所刑事团队负责人,还是郑州市律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她毕业于沈阳师范大学,拥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在从事律师工作前,她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过,积累了较为丰富的刑事法律工作经验。自2022年执业以来,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婚姻继承等领域。
在接手这起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案后,韩蕊律师深知合同纠纷案件中,明晰权责边界是关键。她仔细研究了双方签订的合同,梳理每一个条款,分析合同中关于租赁设备、租赁费支付等方面的约定。她发现,虽然合同明确了总租赁费为592000元,但在支付方式和时间等细节上存在一些模糊之处,这也给被告拖欠费用提供了一定的借口。
韩蕊律师凭借自己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合同的签订、履行等多个角度进行深入分析。她认为,原告已经按约提供了租赁设备,被告理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部租赁费。对于被告提出的一些不合理抗辩,韩蕊律师一一进行反驳,用法律条文和事实依据为原告争取最大的利益。
在庭审过程中,韩蕊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诉讼技巧,清晰地阐述原告的诉求和理由。她指出,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剩余租赁费的行为已经构成违约,原告有权要求被告支付剩余租赁费及相应利息。同时,她也考虑到双方后续可能还有合作的机会,积极与被告进行沟通协商,希望能够通过调解的方式解决纠纷。
最终,在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被告于2025年1月24日前向原告支付租金240200元(以可转让的供应方支,贴息费由原告承担);如逾期未付,需支付相应款;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这起案件的成功调解,充分体现了韩蕊律师在合同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她不仅帮助原告最大限度地挽回了损失,还通过调解的方式避免了双方进一步的矛盾和冲突。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韩蕊律师注重从合同本身出发,深入挖掘合同中的细节,准确把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客户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
韩蕊律师秉持“以法为盾,以理为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她以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好评。相信在未来的执业道路上,韩蕊律师将继续在法治领域深耕,为更多的客户解决法律问题,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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