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被告人刘X明知上家资金来源系犯罪所得,仍按要求提供账户、协助转账取现,涉案金额365000元。2024年5月,刘X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若一审判决前退赃退赔则可适用缓刑。
法院最终认定刘X系从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部分退赔等情节,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同时将冻结账户内款项发还被害人。根据此前的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可能面临较重刑罚,刘X涉案金额较大,若无法认定从轻情节,很可能会被判处实刑。
福建厦宇律师事务所的陈健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开展工作。他准确定性刘X的从犯地位,刘X并非犯意发起者,也未实际占有赃款,仅按上家指令行事,符合从犯特征,法院采纳该意见并从轻处罚。全力争取自首认定,刘X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法院认定自首成立。积极推动退赔,虽刘X获利少,但律师与家属沟通,在判决前退赔5万元,满足了缓刑条件。在审查起诉阶段协助刘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为争取缓刑奠定基础。
在另一起诈骗、偷越国(边)境案中,被告人张X受高薪诱惑偷渡至缅甸诈骗窝点实施诈骗。2024年7月,张X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公诉机关指控其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建议执行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陈健律师作为张X的辩护人,提出张X具有自首、认罪认罚、从犯等从轻情节,虽胁从犯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通过自首、从犯、认罪认罚的三重情节,张X获得了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范围内最优结果。
还有赌博案,被告人李X通过微信接受“六合彩”投注聚众赌博,涉案赌资92800元。到案后如实供述,主动退出违法所得。公诉机关建议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陈健律师协助李X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全面呈现其坦白、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积极争取缓刑。法院全面采纳律师意见,判处李X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
陈健律师在这三起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精准把握案件关键情节,充分运用法律规定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理想的判决结果,体现了其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价值,也凸显了法律在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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