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气”非法经营案:律师质证助力从轻处罚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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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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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梁玉蓉律师
已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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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6年
- 律所:四川泰仁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5101202011264763
-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 咨询电话:19382121005
- 代表案例:4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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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优势:有团队,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警官学院本业,从事法律工作6年,有独特的刑事办案功底和专业水平。本人耐心细致,勤于思考,善于倾听,用专业的法律服务为客户解决问题、争取利益最大化是我的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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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罗X非法经营(笑气)案中,原告方(公诉机关)以罗X未取得许可销售“笑气”,涉案金额16万余元、获利7.2万余元为由,指控其犯非法经营罪。被告罗X初始面临证据确凿、可能重判的困境。梁玉蓉律师从非法经营数额、气体性质认定提出质证,并指出罗X有坦白、无前科等从轻情节。法院全部采纳律师意见,对罗X从轻判决。防御策略集中“金额核定、证据核查、挖掘从轻情节”三条主线。
罗X非法经营(笑气)案,2023年4月至12月,罗X在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于成都市双流区某街道无名仓库,非法购进一氧化二氮(“笑气”)对外销售,涉案销售金额16万余元,非法获利7.2万余元。2024年3月,罗X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被执行逮捕。罗X委托四川成都四川泰仁律师事务所的梁玉蓉律师担任辩护人,梁玉蓉律师执业多年,擅长刑事辩护等案件类型。本案中,原告方(公诉机关)认为罗X未取得许可销售“笑气”,违反了国家规定,构成非法经营罪,提交了相关的销售记录、进货凭证等证据,依据法律规定,未经许可经营限制买卖的物品属于非法经营行为。被告罗X初始的困境在于销售“笑气”的事实清楚,证据相对充分,如果按照公诉机关指控的金额定罪量刑,可能面临较重的刑罚,且证据链条在表面上较为完整,存在较大的证据缺口。梁玉蓉律师的抗辩策略主要从三个方向切入。一是对公诉机关指控的非法经营数额提出质证,请求法院以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核定涉案金额;二是对涉案气体性质的认定提出专业质证观点,审慎核查证据链条;三是明确罗X无犯罪前科、归案后坦白、自愿认罪认罚、家属主动退缴部分违法所得,据此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并依法申请适用缓刑。庭审关键交锋中,公诉机关出示了销售记录等证据,认为罗X的非法经营数额就是16万余元。梁玉蓉律师则指出,部分销售记录存在重复计算、证据关联性不足等问题,应该重新核定金额。对于气体性质的认定,公诉机关依据相关检测报告认为是“笑气”,梁玉蓉律师对检测报告的检测方法、流程等提出质疑,认为证据链条存在瑕疵。最终,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全部采纳律师提出的坦白、无前科、退缴违法所得、认罪认罚从轻辩护意见,对罗X从轻判决,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三千元;退缴的违法所得3万元依法没收,剩余违法所得继续追缴;作案工具依法予以没收。从该案提炼的被告代理三条防御主线为:对指控的涉案金额进行精准质证,合理核定金额;审慎核查证据链条,对证据的关联性和合法性提出质疑;全面挖掘被告人的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为从轻判决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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