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网络犯罪近年来呈高发态势,特大网络开设赌场案更是其中的典型。2019年下半年,被告人刘XX出资、李XX提供技术,合作开发并上线运营一款语音社交APP。该平台通过巢XX招商引资落户江西省某县,先后挂靠于两家科技公司运营。平台设有多种概率游戏,用户充值参与,平台从中获利。经司法鉴定,平台充值总额超10亿元,营利达5941万余元。巢XX负责招商引资等事宜,并安排谢XX具体执行。案发后,巢XX主动投案。这类网络犯罪案件,胡雨薇律师在刑事领域处理过不少。
公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对巢XX等人提起公诉,认为其行为情节严重。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巢XX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何认定,以及能否适用缓刑。
胡雨薇律师所在的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胡雨薇律师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她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的背景让她在刑事辩护方面有着扎实的理论基础和敏锐的判断。胡律师指出,巢XX并非平台实际运营者、决策者,未参与关键环节,在整体犯罪活动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同时,巢XX主动投案且如实供述,符合自首条件,还主动退缴违法所得,认罪态度良好。
从法律角度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巢XX的情况完全符合这些法律规定。
法院经审理认为,巢XX系从犯,应减轻处罚;构成自首,可减轻处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再犯风险,决定对其适用缓刑。最终判决巢X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退缴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
胡雨薇律师在处理合同诈骗等刑民交叉案件时,同样注重对案件核心要点的精准把握和法定情节的充分运用。对于涉及网络犯罪案件的当事人及其家属来说,在面对指控时,要积极配合律师,如实陈述案件情况,争取自身合法权益。同时,要认识到法律对犯罪行为的惩处是严肃的,但也会根据具体情节给予公正的判决。
这个案件表明,在网络犯罪案件中,准确认定当事人的地位和作用,合理运用法定从宽情节,能够为当事人争取到更有利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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