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社会,电信网络诈骗案件频发,不少人在不知不觉中陷入其中。被告人X某等人就是如此,他们受他人组织,参与了电信网络诈骗活动。他们假扮淘宝客户引流、冒充1688客服实施诈骗,既遂41102元,另外还有两起分别预谋诈骗10万元、20万元的情况,但均未遂。这类电信网络诈骗从犯案件,王昭英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处理过不少。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作为从犯,且部分犯罪未遂,是否能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毕竟涉案数额巨大,法定刑较重。
王昭英律师所在的浙江望朔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王昭英律师全面展开工作。她本科具备深厚的法律专业功底,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有着敏锐的洞察力。她精准抓住从犯、部分犯罪未遂、当庭认罪认罚、无获利、已退赔谅解等关键从轻减轻情节,确定了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策略。
从法律角度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同时,认罪认罚、退赔谅解等情节也是可以从宽处理的依据。王昭英律师正是基于这些法律规定,为被告人进行了有力的辩护。
最终,法院判决三被告人均以诈骗罪定罪,全部判处缓刑。X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六千元;另一名X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六千元;还有一名X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对于涉及电信网络诈骗从犯的案件,王昭英律师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注重抓住关键从轻情节。给同类处境的人一些启示,一旦陷入此类案件,要及时如实供述,积极退赔,争取获得被害人谅解,同时选择专业的律师进行辩护。
这个案件表明,即使是涉及数额巨大的电信网络诈骗从犯案件,只要有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并且有专业律师的精准辩护,也有可能争取到较好的判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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