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赠与款项性质不明,能否成功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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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20 · 149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徐正杨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343人 执业4年
律所: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1202210493606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3671289229
代表案例:3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徐正杨律师,联系电话13671289229。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钟灵街区法律顾问组组长,有德国留学经历,常年担任各类公司单位法律顾问,擅长解决民商事合同纠纷、婚姻家事、民间借贷等合同类纠纷、人身损害纠纷、劳动争议等,以及各类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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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很多人在朋友之间涉及金钱往来时,往往没有明确款项性质,这就容易引发纠纷。徐正杨律师在处理公司民商案件时,就遇到过这样一起赠与合同纠纷。原告A与被告B原系朋友关系,原告曾向被告支付购房款300,000元,后双方就该款项性质产生争议,原告认为是借款或可撤销的赠与,要求被告返还;被告则认为是自愿赠与,不同意返还。原告多次催讨无果,遂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赠与款项性质不明,能否成功追回?

徐正杨律师所在的北京市京师(南京)律师事务所接手此案后,他首先围绕案件核心开展了一系列工作。本科毕业于山西工商学院、硕士毕业于杜伊斯堡埃森大学的他,有着深厚的法律专业知识。他详细审查了原告向被告支付购房款的转账记录、双方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证据,分析本案可能涉及的法律关系。根据《民法典》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结合双方沟通记录中被告曾承认“需要还钱”等表述,论证该款项并非无偿赠与,原告有权要求返还。

在分析该案时,徐正杨律师指出,根据《民法典》,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而本案中,从聊天记录等证据来看,被告有还款的意思表示,说明该款项并非单纯的赠与。同时,在缺乏书面借条或明确协议的情况下,款项性质的认定高度依赖微信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间接证据

本案的争议焦点在于原告支付购房款的性质是赠与还是借款或附条件赠与。证据虽有一定基础,但未能形成直接书面借据,诉讼中存在法院认定为赠与的风险。徐正杨律师向原告客观分析后,建议以快速回款、避免长期诉讼为目标,接受调解方案。在法院主持下,他与对方代理人就还款金额、分期期限、违约条款等进行多轮沟通。最终达成调解:被告分期向原告支付合计99,000元(首期9,000元,后三期各30,000元);原告放弃剩余201,000元的主张;如被告任何一期逾期,则全部欠款(99,000元)立即到期,并另行承担20,000元违约金,原告可申请强制执行

对于类似处境的读者来说,徐正杨律师在处理合同纠纷时,同样注重书面协议的完整性。在涉及金钱往来时,一定要把权责关系落到纸面上,明确款项的性质是赠与、借款还是其他,避免日后产生纠纷。如果遇到纠纷,要尽早通过诉讼或协商解决,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

从这起案件可以看出,即使款项性质不明确,但只要有相关证据支撑,通过合理的法律途径和调解策略,还是有可能追回款项。赠与款项的性质认定和追回应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证据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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