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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纠纷:律师助力企业追回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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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07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章凯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10年
律所:江苏新高的(淮安)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820161015915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851738427
代表案例:12个
律师优势: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专利代理经历;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章凯律师江苏淮安人,以专业的法律知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 秉承执业信条:当事人的信任,是我执业的动力! 专业领域:交通事故,婚姻家事,公司劳动,经济合同,民间借贷等法律案件,及相关法律事务。是一名综合型专业律师。章凯律师办案技巧娴熟,拥有卓越的庭审驾驭能力,能充分发掘一切对当事人有利的法律因素,其精炼而又不失感染力的法律意见对法官认定事实及适用法律有着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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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淮安XX公司与郑X的承揽合同纠纷中,原告XX公司主张被告郑X偿还工程款37800元,提供了工程承包协议书等证据。被告郑X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如家养老中心的投资人,在该企业注销后对未清偿债务有清偿责任。江苏新高的(淮安)律师事务所的章凯律师接受XX公司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相关规定维权。法院最终判决被告郑X支付原告工程款37800元。
承揽合同纠纷:律师助力企业追回工程款

2016年7月10日,淮安XX公司与淮安市淮安区如家养老服务中心签订工程承包协议书,承接该中心消防喷淋、烟感报警改造工程。工程于2016年8月7日验收调试合格并投入使用,但如家养老中心仅支付15000元,尚欠37800元。而如家养老中心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为郑X,且于2017年2月17日经核准注销。

法院最终判决被告郑X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淮安XX公司工程款人民币37800元。依据修改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第三十一条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在本案中,由于如家养老中心已注销,其未清偿的债务就应由投资人郑X以个人财产清偿。郑X未出庭答辩,放弃了自己的权利,使得案件走向对其不利。

江苏新高的(淮安)律师事务所的章凯律师接受淮安XX公司的委托后,积极收集证据,梳理案件事实。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的相关规定,制定了合理的诉讼策略。该法明确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这一规定的立法目的在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确保企业债务能够得到清偿。

若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当个人独资企业注销后,债权人的债权可能难以得到保障。而在本案中,正是因为有该法律规定,淮安XX公司的合法权益得以维护。如果没有这一法律规定,XX公司可能面临工程款无法追回的困境。

最终,法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被告郑X需支付原告工程款37800元。这一案例体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在保障债权人权益方面的重要作用,也彰显了章凯律师在案件中的专业价值和关键作用,为企业挽回了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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