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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多年面临“钱房两空”,律师助力保住居住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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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925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垒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15年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河北信正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306201110221749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
咨询电话:13730172508
代表案例:9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大型企业服务经验;杨垒涿州律师:2004年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专业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在涿州市耕耘律师服务十余年,在离婚、刑事辩护、交通事故、工伤赔偿及各类经济合同纠纷的解决积累了丰富的诉讼和协商经验。律师服务足记遍及河北、北京、天津、安徽、河南、江苏等省市。为涿州及涿州周边、北京等客户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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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卖方夫妻将房屋转让给A、B二人,A、B支付全款并装修居住多年。第三方以签订合同为由起诉,法院判卖方将房屋交付第三方。A、B不知情,房屋被查封才知晓。委托律师后,律师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最终法院撤销原判决,支持A、B继续履行合同过户房屋。

在涿州市,有这样一起令人揪心的房屋买卖纠纷。卖方夫妻于xx年与A、B签订《个人房屋转让合同》,将名下位于涿州市某小区的房屋转让给A、B,转让价款为xx万元。A、B依约支付了全部购房款,对房屋进行装修后居住至今。

然而,意外却突然降临。第三方以与卖方就该房屋签订有《房屋买卖合同》为由,向涿州市某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并办理过户。法院支持了第三方部分诉求,判令卖方将房屋交付给第三方并办理产权过户。而A、B对此完全不知情,直到房屋因第三方申请强制执行被法院查封,才发现自己面临“钱房两空”的巨大损失。

在房屋买卖领域,普通人有不少高频踩坑行为。其一,签订合同不严谨。很多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没有仔细审查合同条款,对一些重要事项没有明确约定,比如过户时间、违约责任等,这就容易在后续产生纠纷。其二,忽视产权调查。部分购房者没有对房屋产权进行详细调查,可能会买到存在抵押、查封等问题的房屋,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其三,缺乏证据意识。在支付购房款、装修房屋等过程中,没有保留好相关证据,一旦发生纠纷,难以证明自己的权益。

在A、B焦急万分时,他们找到了河北信正律师事务所的杨垒律师。杨垒律师自2011年至今在保定涿州市执业,毕业于河北大学法学本科,具备扎实、系统的法学理论功底。他拥有十余年一线诉讼办案经验,擅长刑事辩护、建工领域、商事合同纠纷、人身损害侵权纠纷等。从业以来成功办理案件近千件,在各类案件中积累了丰富的庭审经验与案件处置技巧。

杨垒律师接手案件后,经分析认为A、B作为案涉房屋的善意买受人,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合法占有房屋,前案生效判决直接侵害了其民事权益,且A、B未参与前案诉讼,符合第三人撤销之诉的受理条件。于是代理A、B向涿州市某法院提起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杨垒律师指导A、B全面收集整理证据,包括房屋转让合同、银行转账记录、收款凭证、装修合同及付款记录、居住证明物业费、水电费缴纳凭证等,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充分证明了A、B系善意、合法的购房人,已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并实际占有房屋。庭审中,杨垒律师围绕“买受人合法权益的优先性”“前案判决对买受人权益的侵害”“第三方与卖方之间合同的真实性瑕疵”等核心问题展开抗辩,清晰阐明了“已支付全部房款并实际占有房屋的买受人,其权利应优先于未实际履行的合同债权人”的法律逻辑。

最终,涿州市某法院经审理,撤销了原判决中判令卖方将房屋交付给第三方并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内容,判令卖方继续履行与A、B的《个人房屋转让合同》,协助办理案涉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

杨垒律师始终秉持“诚信为本、专业履职、精益求精、不负托付”的执业理念。在办案中,他优先考虑调解,尽可能降低当事人的成本,但当必要时,也会精准诉讼,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就像这起案件,他凭借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成功帮助A、B保住了居住多年的房屋,避免了钱房两空的悲剧,维护了当事人的基本居住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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