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中山劳动争议二审:律师凭证据闭环为劳动者保住10万余元权益

中山劳动争议二审:律师凭证据闭环为劳动者保住10万余元权益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4 · 1861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邓泳怡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140人 执业5年
律所: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420202111339788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5907653162
代表案例:7个
律师优势:;邓泳怡律师始终秉持着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执业以来为多家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承办各类诉讼案件,均取得良好的服务效果。
更多>
导读: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常以各种理由拒绝承担责任,劳动者因缺乏专业法律知识,易在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上陷入被动。此类案件涉及劳动关系认定、工伤待遇等复杂法律问题,需专业律师介入。接下来本文将介绍一位来自中山的律师邓泳怡,该律师在劳动争议案件方面,曾通过系统梳理关键证据形成证据闭环,为劳动者争取到10万余元权益。
中山劳动争议二审:律师凭证据闭环为劳动者保住10万余元权益

2023年,一场劳动争议二审案件在广东省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拉开帷幕。被上诉人曾XX因与上诉人广东某某建设有限公司、原审被告唐XX的劳动争议,委托北京市盈科(中山)律师事务所邓泳怡律师代理二审诉讼。邓泳怡律师执业证号为14420202111339788,自2021年开始执业,在法律行业已有十余年从业经验,擅长处理各类劳动纠纷

案件要追溯到2021年9月5日,曾XX进入XX公司承建的工地从事批灰工作,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XX公司为曾XX参加了建筑行业工伤保险。9月13日,曾XX工作时从铁架摔落,致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认定为工伤,劳动功能障碍等级为拾级,停工留薪期确认至2021年12月12日。因工伤待遇劳动关系相关事宜协商无果,曾XX提起劳动仲裁,后不服仲裁裁决向一审法院起诉,主张工伤医疗费、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多项诉求。一审法院支持了曾XX部分诉求,XX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服金额共计101184.97元。

XX公司上诉理由主要有两点:一是认为一审判决支付停工留薪期护理费15714元错误,主张曾XX未提供护理医嘱或护理期鉴定报告,其脚部受伤不代表生活不能自理,且后期住院系治疗自身疾病,相关护理与工伤无关;二是认为一审判决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85470.97元错误,主张双方并非劳动关系,曾XX系唐XX聘请,XX公司仅承担工伤赔偿责任,即便存在劳动关系,因曾XX工作不满一个月即受伤,双方缺乏签订合同的客观条件,且工伤后无劳动所得,不应支付二倍工资差额。

接受委托后,邓泳怡律师第一时间梳理二审核心争议焦点,全面核查一审案卷材料及上诉状。她结合《劳动合同X》《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规定制定辩护策略。针对护理费争议,律师重点论证曾XX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事实依据,如出院医嘱载明需全休2个月、右下肢石膏固定等病案资料,以及用人单位未举证已提供护理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针对二倍工资差额争议,律师从劳动关系成立的核心证据入手,如工伤认定决定书、XX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唐XX关于工资发放及考勤的陈述等,明确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因劳动者工伤而免除,且停工留薪期工资属于工资组成部分,应作为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依据。庭审中,邓泳怡律师清晰回应上诉人全部上诉主张,精准出示关键证据,全面阐释诉求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2023年12月19日,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该案二审的胜诉,成功为劳动者曾XX保住了一审判决支持的全部核心权益,确保其顺利获得停工留薪期护理费、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共计101184.97元的款项。

此案例具有多方面典型意义:其一,明确了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的支付条件,只要有相关医嘱等证据证明生活不能自理且用人单位未提供护理,就应支付护理费;其二,强调了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以任何理由免除;其三,指出停工留薪期工资应作为二倍工资差额的计算依据,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其四,为类似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提供了证据收集和法律适用的参考。

在司法实践中,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众多且情况复杂。邓泳怡律师凭借其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本案中精准把握争议焦点,全面梳理证据,专业运用法律规则,成功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执业证号为14420202111339788的邓泳怡律师,为劳动者在劳动争议案件中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也为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贡献了自己的力量。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