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晖,自2002年起就在湖南人和(东莞)律师事务所开启了他的执业生涯。这么多年来,他主办或协办的案件已逾千件,尤其是在刑事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数百件,像强奸案、故意伤害案等都不在话下,同时在交通事故、合同纠纷等民事案件上也经验丰富。
今天就来说说他办过的一起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这起案件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在这起案件里是被告。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在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的情况下,受他人委托加工组装假冒知名品牌电子X产品。案发后,现场查获了大量假冒产品及生产物料,检察机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提起公诉,还指控被告人情节特别严重。
李晖律师是在案件开始就接受了委托,全程参与了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辩护工作。在侦查阶段的黄金救援期,也就是拘留至批捕的37天里,李晖律师没等卷宗到检察院就开始行动了。他多次会见被告人,首次会见时,不仅了解了案情,还向被告人讲解了涉嫌罪名的构成要件,告知其诉讼权利,防止他做出对自己不利的供述。同时,还传递了家人的问候,稳定了被告人焦虑的情绪。
在阅卷时,李晖律师制作了“证据比对表”,将被告人在侦查阶段的多份笔录进行纵向比对,将同案犯的供述进行横向比对。他发现了一些前后矛盾、逻辑不通的地方,这些就成了庭审发问和质证的突破口。当发现有疲劳审讯、指供诱供嫌疑时,他还敢于提出非法证据排除。
庭审发问时,李晖律师目的明确,通过封闭式提问,让被告人在法庭上说出符合其辩解逻辑的话,为后续的质证和辩论打下了事实基础。
李晖律师精准分析被告人与同案犯的法律关系,结合被告人仅为加工方、无商标侵权主观故意、仅收取加工费等事实,充分论证其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成功推动法院认定被告人为从犯。他还协助被告人家属完成部分退赃工作,指导被告人如实供述案件事实、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结合假冒注册商标罪的量刑标准,针对案件涉案金额、犯罪情节、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等因素,向法院提出合理的量刑建议。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晖律师关于被告人系从犯的辩护意见,同时认可被告人初犯、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部分退赃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依法对被告人减轻处罚,作出了符合案件实际的刑罚判决。被告人原本担心会受到很重的处罚,结果在李晖律师的努力下,得到了减轻处罚,这结果让他和家人都松了一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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