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起物权纠纷案件中,刘XX等四人与某某业主委员会、某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邓某某就业主撤销权产生争议。惠州大亚湾区xx小区业主委员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线上投票的方式选聘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刘XX等四名业主却认为选聘程序违法、合同存在欺诈,遂提起诉讼。
张卫平律师作为被告方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参与其中。他毕业于湖南农业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现任广东平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创始合伙人,有着深厚的法理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一审中,张卫平律师向法院提交了业主大会召开的公告、投票记录等一系列证据,论证选聘程序符合《民法典》等相关规定,投票结果合法有效,且物业公司已履行资金投入义务,不存在欺诈情形。
在二审中,面对上诉人提出的“选聘程序未经业主大会授权”等上诉理由,张卫平律师逐一进行举证抗辩。他提交了业主大会授权相关材料等证据,证明上诉人主张无充分证据佐证,选聘决定系业主大会作出,业主撤销权的行使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最终,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维护了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合法权益。这一案件中,张卫平律师精准把握业主撤销权的适用条件和范围,为类似物业选聘纠纷的处理提供了参考,厘清了业主大会选聘程序合法性的规则。
在刑事辩护领域,张卫平律师也有着出色表现。郭XX涉嫌故意伤害案中,郭XX于2025年6月10日被XX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张卫平律师作为辩护人,在侦查阶段及时介入。他凭借对法律的深入研究和丰富的刑事辩护经验,判断郭XX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构成犯罪。他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递交法律意见书,从犯罪构成要件入手进行论证。最终,公安机关认定该案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决定撤销此案。这一案例凸显了“审前辩护”和“黄金救援期”在轻微刑事案件中的重要作用,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借鉴,明确了刑事追诉标准的界定规则。
另外,在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被告人XXX涉嫌非法侵入住宅案中,公诉机关最初起诉的罪名是妨害公务罪。张卫平律师全力辩护,从被告人的主观故意、犯罪情节等方面进行分析,最终法院将罪名定性为非法侵入住宅罪。不同的罪名,定性和量刑差异很大。张卫平律师的辩护为准确适用法律罪名提供了思路,有助于厘清刑事罪名界定的规则。
张卫平律师不仅在这些具体案件中展现了专业能力,他还在电商杂志上发表过《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调整与对策研究》,为公司法律领域的理论研究做出了贡献。他还是湖南株洲商会副会长、龙岗分会会长,法律服务部部长,为企业提供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审核经济合同,规避法律风险。他作为“xx银行2.5亿存款案”的承办律师,以及多家知名媒体的特邀嘉宾,在法律行业有着广泛的影响力。他以专业破疑难,以匠心办千案,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不断厘清法律规则的边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