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为典型的离婚后财产纠纷,原告李XX与被告龙XX原系夫妻关系,于20xx年x月x日在山东省市民政局协议离婚,签署了经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明确约定案涉鲁D牌照车辆归原告李XX所有,被告负有协助过户义务。离婚后,原告多次催告,被告却拒不配合,原告合法财产权益受损。为此,原告委托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王永强律师处理纠纷,王永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在该所执业。
接受委托后,王永强律师毕业于山东大学,凭借扎实的法学知识,第一时间与当事人深度沟通,完整梳理案件全流程事实。他系统整理并固定了本案完整证据链,包括双方离婚证、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案涉车辆登记信息、原告催告被告履行义务的沟通记录等核心材料,证实离婚协议合法有效,被告违约。
王永强律师结合案件事实与相关法律规定,制定了精准的诉讼策略。他围绕“合法有效的离婚协议对男女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核心代理观点,起草民事起诉状,向山东省某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确认离婚协议效力、确认车辆所有权、判令被告配合办理过户手续等诉讼主张。
庭审过程中,王永强律师依法到庭参加诉讼,完整出示本案全部证据,清晰发表代理意见,针对案件事实与法律适用进行了充分、严谨的论述。被告对原告主张的案件事实予以自认,王永强律师进一步围绕民事诉讼当事人处分原则与相关法律规定,向法庭完整释明本案裁判的法律依据,全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市人民法院经开庭审理,全面采纳了王永强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2xxx)鲁0xxx民初xxxx号民事判决,全部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王永强律师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逾700余件,成功办理刑事辩护案件500余件、婚姻家庭诉讼案件200余件。他是中国法学会会员、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律所创始合伙人等,以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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