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7月30日,马先生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警方刑事拘留,之后被取保候审。原来,2021年有两个项目开标,马先生和同案人员为了承揽项目,挂靠公司进行围标,最终中标。不过,这两个项目都已施工完毕,没给国家、集体或其他单位造成经济损失。而且马先生是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后主动到案,还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一开始,马先生觉得自己虽然参与了围标,但项目都完成了,应该问题不大,心存侥幸。
可随着案件推进,马先生慌了,他没想到事情会这么严重。自己尝试去解释情况,却根本没用,反而让他更加焦虑,心里反复想不通该怎么办。
后来,经人介绍,马先生找到了内蒙古金矢律师事务所的周赫律师。周赫律师执业多年,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周律师仔细梳理材料时,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马先生是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自行到案的。这一细节很容易被忽略,但它符合《刑法》里“自动投案”的构成要件,能认定为自首。
围绕这个细节,周律师制定了诉讼策略。他建议马先生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充分利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同时,周律师还通过阅卷和调查,发现两项工程都顺利完工,没收到质量投诉和经济损失报告,于是协调相关单位出具《情况说明》,证明“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到了庭审阶段,周律师在庭上强调马先生构成自首,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他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涉案项目没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社会危害性小,属于犯罪情节轻微;而且马先生是初犯、偶犯,有明显的悔罪表现。
最终,包头稀土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完全采纳了周律师的辩护意见,于2026年作出不起诉决定。听到这个结果,马先生原本极度紧张的心,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涉嫌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很重要。第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认罪认罚能争取从宽处理。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遇到法律问题不要心存侥幸,要及时寻求专业帮助。在这个案子里,周赫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抓住马先生电话传唤到案这一被忽略的细节,为当事人争取到了不起诉的结果,保住了他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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