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是一起因家庭暴力引发的离婚维权案件。原告是肢体三级残疾人,因髋关节置换手术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在婚后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双方再婚组成家庭后,因家庭琐事矛盾不断,被告长期不尊重、不关心原告。
某一天,被告酗酒后对原告实施暴力殴打,追逐、辱骂原告,还摔坏了原告的手机,导致原告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原告被迫离家并报警,随后因家暴受伤住院治疗,产生了相应的医疗费用。身心受创的原告坚决要求离婚,并要求被告承担医疗费、支付离婚损害赔偿金。
高晗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重点围绕家暴事实、损害后果、法律责任展开代理工作。他提交了报警记录、伤情照片、视频、住院病历、医疗费票据、残疾证等完整证据,以此证明被告实施家庭暴力、导致原告受伤的事实。在这个过程中,高晗律师仔细整理每一份证据,比如在整理伤情照片时,他会按照受伤部位和时间顺序进行排列,让法官能更清晰地看到原告所遭受的伤害。
依据民法典规定,高晗律师主张家暴属于法定过错,原告有权获得医疗费赔偿与精神损害赔偿。针对被告“互不追责”的抗辩,高晗律师明确指出行政调解不影响民事索赔。对于被告返还财产的主张,高晗律师逐一质证,详细证明款项已用于家庭生活与医疗开支,根本无共同财产可返还。在质证过程中,高晗律师会深入调查每一笔款项的去向,找到相关的消费记录和证人证言来支持自己的观点。
在庭审中,被告当庭否认家暴过错,辩称派出所已调解互不追责,拒绝支付任何费用,同时主张原告返还所谓“共同财产”,试图让原告净身出户。但高晗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清晰论述各方法律责任,有力驳斥了被告的免责抗辩。
法院审理后完全采纳了高晗律师的意见,认定被告存在家庭暴力,判决准予离婚。法院还判令被告支付全部医疗费及相应精神损害赔偿金,驳回了被告的全部主张。最终,原告的核心诉求全部实现,在这场维权之战中获得了胜利。
高晗律师自2019年投身法律行业,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1000件。在这起案件中,他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在弱势受害、身体残疾、对方否认家暴的艰难条件下,为残疾家暴受害妇女成功维权,切实维护了妇女、残疾人在婚姻家庭中的合法权益。他始终秉持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坚守法律信仰,维护客户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以专业、严谨、高效的办案风格,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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