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宁市,董女士和祁先生的离婚纠纷闹得不可开交。两人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于20XX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然而,婚姻生活并不美满,双方矛盾不断。董女士称祁先生有酗酒、夜不归宿、赌博等恶习,甚至在她坐月子期间实施家庭暴力,对家人生命安全造成严重影响。董女士曾于20XX年起诉离婚,但法院以双方感情未彻底破裂为由,判决不准予离婚。此后,双方分居至今,董女士再次起诉离婚。
董女士提出了一系列诉求,包括要求两个女儿的抚养权,每月4000元的抚养费,位于XX区的房屋归她所有,被告赔偿毁损的婚前财产,返还欠款,被告自行承担剩余个人贷款等,各项诉求合计XX211X.42元。
祁先生则认为董女士所述离婚理由不完全属实。他表示,是董女士母亲长期介入他们的生活,导致双方在经济和子女抚养问题上矛盾频发。董女士母亲对他态度不好,董女士还持刀威胁他母亲。他并非故意夜不归宿,而是被董女士及其母亲以各种理由拒之门外。祁先生还提出,两个女儿由他抚养更有利于成长,因为他工作稳定、收入可观,且有稳定住所,他母亲是退休教师,也愿意帮忙照顾孙女。在财产分割方面,他对房屋、车辆、债务等都有自己的主张。
案件的争议焦点集中在孩子抚养、财产分割和债务承担这三个方面,情况十分复杂,祁先生心里没底,压力巨大,不知道该如何应对这场离婚官司。
就在祁先生焦虑不安的时候,他找到了青海常念律师事务所的李斌律师。李斌律师自2023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44件,在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婚姻家事等领域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尤其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
李斌律师接手案件后,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他多次与祁先生沟通,详细了解案件的来龙去脉。为了找到有力的证据和合理的辩护思路,他仔细研究了双方提交的证据材料,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
在孩子抚养问题上,李斌律师认为,虽然小女儿尚不满两周岁,但综合考虑祁先生的经济能力、家庭环境等因素,两个女儿由祁先生抚养更有利于她们的成长。他向法院提出,祁先生有稳定的工作和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且祁先生母亲愿意帮忙照顾孩子。
在财产分割方面,李斌律师指出,西宁市XX区的房屋是祁先生婚前购买,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目前房屋尚未办理产权登记,不具备分割权属的条件。对于车辆,由于车辆被法院冻结,应在本案中不予处理。
在债务承担问题上,李斌律师认为,原告为偿还被告所负债务而产生的贷款以及信用卡欠款,应属夫妻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而被告名下部分银行欠款,因被告未举证用于家庭日常生活所需,且涉及案外人权益,不宜在本案中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最终,法院采纳了李斌律师的部分意见。判决准予董女士和祁先生离婚,两个女儿由董女士抚养,祁先生自双方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每月给付抚养费共4000元至女儿年满十八周岁止;位于西宁市XX区的房屋由董女士使用;原告名下部分贷款及信用卡欠款由双方共同承担;驳回董女士的其他诉讼请求。
对比祁先生最初的担忧,这个结果让他松了一口气。原本他担心会失去孩子的抚养权,还要承担过多的债务和财产损失,但在李斌律师的努力下,虽然孩子抚养权未能争取到,但在债务承担和财产分割等方面取得了相对有利的结果。
回顾这个案件,能取得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李斌律师对案件事实的精准把握和对法律条文的熟练运用。他通过详细的调查和分析,为祁先生制定了合理的辩护策略,在法庭上据理力争,维护了祁先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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